中标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附属配套(校园网络信息化)工程及六安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13.5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acgzx-f2018027
预算金额13.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维永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吕志明0564-515091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附属配套(校园网络信息化)工程及六安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F2018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419

采购日期:201853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凯路元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52212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 1358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附属配套(校园网络信息化)工程及六安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维永、范王康、王大伍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六安一中东校区

地址:皖西大道与安丰路交口

联系人:张维永

联系方式:0564-3310026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吕志明 联系电话:0564-515091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54日至201858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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