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天心阁园内照明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现场管线施工工艺要求
1.管线敷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做好管线敷设的隐藏遮蔽工作,减少对外立面的影响;电气管线固定于建筑表面时,管线颜色与建筑表面颜色喷成同色做到安全、隐蔽、美观。
2.配电线路采用明敷方式的,需在适当位置加防水接线盒,并做好防水处理。接线盒应保证装饰效果。
3.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应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照明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0A。
4.所有线缆接头应先绞接再搪锡,然后用高强度绝缘带包扎,要求进行接头时电线电缆主线导体至少裸露6~10CM,副线在主线上缠绕6-8圈左右,同时要使电线导体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大接触面积。
5.所有灯具支架采用304不锈钢/6063铝型材支架。配套紧固件,紧固螺栓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并必须配置同材质平垫和弹垫;桥架采用铝合金桥架,室外部分敷设桥架采用不锈钢桥架。
二、照明灯具的要求
1.所有灯具需采用6063航空挤出铝,表面阳极氧化处理,灯罩钢化玻璃,抗冲击耐摩擦。
2.透镜、封装、电路板集成,最终灯具的组件、集成不得由超过两家工厂完成。
3.使用寿命不低于35000小时,使用3年后光输出不低于80%。
4.所有洗墙灯连接拼接应无暗区,投光灯应无副光斑。
5.所有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配铜镀镍防水接头、可现场拆卸。
6.色容差:SDCM<5,并且所有批次色坐标处于同Bin区;灯具光源显色指数Ra≥80;色温偏差在±100以内。
7.所有灯具外观颜色需与安装处颜色保持一致。
8.所有灯具需送设计单位测试确认相关参数、尺寸、规格后,经设计单位书面确认方可实施。
三、照明控制系统
1.本照明控制系统分为强电智能模块控制和LED灯光控制两套系统,强电采用4G智能网络控制模块;LED灯光采用标准DMX512协议控制方式,所有灯具设备都应按要求进总控平合进行控制。
2.强电开灯控制模式根据设计方案设置,开启时段可根据后期运营情况确定。
3.配电箱内设手动、自动切换功能,在检修或特殊情况时可采用就地手动控制功能。
4.定时控制方案、周期时间段等控制方式可根据业主要求在现场设定调整。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1.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标准
2.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检测或破坏性实验,检测费或实验费由中标人支付。如不合格,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
2.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3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按前附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投标人应当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3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厂商质保期大于整体项目质保期的,以厂商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尾款。
3.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5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产品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三年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3%(无息支付)。
1.3因中标人原因,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的,在结算时,采购人将从合同金额中扣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算。
2.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后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三年免费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现场管线施工工艺要求
1.管线敷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做好管线敷设的隐藏遮蔽工作,减少对外立面的影响;电气管线固定于建筑表面时,管线颜色与建筑表面颜色喷成同色做到安全、隐蔽、美观。
2.配电线路采用明敷方式的,需在适当位置加防水接线盒,并做好防水处理。接线盒应保证装饰效果。
3.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应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照明分支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0A。
4.所有线缆接头应先绞接再搪锡,然后用高强度绝缘带包扎,要求进行接头时电线电缆主线导体至少裸露6~10CM,副线在主线上缠绕6-8圈左右,同时要使电线导体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大接触面积。
5.所有灯具支架采用304不锈钢/6063铝型材支架。配套紧固件,紧固螺栓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并必须配置同材质平垫和弹垫;桥架采用铝合金桥架,室外部分敷设桥架采用不锈钢桥架。
二、照明灯具的要求
1.所有灯具需采用6063航空挤出铝,表面阳极氧化处理,灯罩钢化玻璃,抗冲击耐摩擦。
2.透镜、封装、电路板集成,最终灯具的组件、集成不得由超过两家工厂完成。
3.使用寿命不低于35000小时,使用3年后光输出不低于80%。
4.所有洗墙灯连接拼接应无暗区,投光灯应无副光斑。
5.所有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配铜镀镍防水接头、可现场拆卸。
6.色容差:SDCM<5,并且所有批次色坐标处于同Bin区;灯具光源显色指数Ra≥80;色温偏差在±100以内。
7.所有灯具外观颜色需与安装处颜色保持一致。
8.所有灯具需送设计单位测试确认相关参数、尺寸、规格后,经设计单位书面确认方可实施。
三、照明控制系统
1.本照明控制系统分为强电智能模块控制和LED灯光控制两套系统,强电采用4G智能网络控制模块;LED灯光采用标准DMX512协议控制方式,所有灯具设备都应按要求进总控平合进行控制。
2.强电开灯控制模式根据设计方案设置,开启时段可根据后期运营情况确定。
3.配电箱内设手动、自动切换功能,在检修或特殊情况时可采用就地手动控制功能。
4.定时控制方案、周期时间段等控制方式可根据业主要求在现场设定调整。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1.2交货地点: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标准
2.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检测或破坏性实验,检测费或实验费由中标人支付。如不合格,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
2.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3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按前附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投标人应当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3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厂商质保期大于整体项目质保期的,以厂商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尾款。
3.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5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长沙市天心阁管理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产品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期满三年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3%(无息支付)。
1.3因中标人原因,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的,在结算时,采购人将从合同金额中扣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算。
2.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后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三年免费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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