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1-210203
预算金额141.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粤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41.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 发布时间:2021-09-24 10:22:24


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1-210203

本项目于2021-09-24 09:41:40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广东粤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1413600.00(壹佰肆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一)服务内容 1、防止火灾隐患的发生。 2、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3、严格按照巡逻路线认真巡视,重点部位需重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认真做好巡视记录。 4、夜间提供急诊大厅外车辆通行与停放维护秩序,保证急诊就医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证急诊通道畅通,急救车辆、急救就医车辆的正常通行、停放。 5、了解消防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熟悉消防安全器材使用,熟知医院消防管理的重点、难点,熟悉各种火情特点并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 6、日常巡视时应包含防火巡查内容。严格执行禁烟政策,劝解吸烟人群;及时扑灭火情,杜绝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干燥季节、节假日、重大活动时,应增加人手,加强班次、频次进行消防巡视排查。 7、按医院要求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配合医院完善消防应急工作管理制度,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8、熟知医院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加强与医院安保部门的密切联系,要与医院安保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换情报,通报治安情况,从进驻医院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9、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内出现的垃圾捡拾人员、推销人员、乞讨人员及滞留者;协助医院安保部门受理盗窃案件,能有效处理押运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 10、加强与医护部门沟通,协助消防监控中心有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11、用餐条件:参照本院员工标准在医院食堂就餐。 12、自备标准服装,且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统一保安制服。 (二)服务项目总体要求 1.总目标:医院保安服务工作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为基础,确保医疗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细致,周到、高效的安保服务和智能化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就医环境. 2.总体质量要求: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文件),投标的保安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安保服务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严格按照IS09000国际质量标准执行。 3.综合要求:中标单位须对所负责的项目委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保安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经过院方审查合格方可上岗;保安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服从医院安全保障科调度和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服务第一、患者至上”的方针,坚持“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共举”。 (2)有完善的保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3)能有效地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区域内违法犯罪活动。 (4)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如物品遗失、突然死亡、打架斗殴、流氓滋扰、医患冲突、精神病人发病、抢劫、爆炸、火灾等事件防范预案,并经常进行培训与演练。 (5)车辆停放秩序井然,自行车保管严密有序。 (6)保安员要求做到: A.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B.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法办事。 C.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巡逻人员按路线不少走一步,对一切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生事件及时制止。 D.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要向上级报告。 E.熟悉和爱护医院内配套的公共设施、贵重医疗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F.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医院安全保障科开展各项治安防范动,努力完成各项安保服务工作。 G.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医院职工和患者进行治安防范和消防知识等方面的宣传。 五、保安人员的基本要求: 1、男性,身高168cm以上,年龄18—55岁之间。 2、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过保安培训或从事过保安工作,持证上岗。 4、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岗位职业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处罚记录。 六、岗位、人员数及工作时间 地点 时间 (小时) 岗位(人) 备注 全院 24 1(队长) 医院大门口 24 3 出入口 门诊大楼 24 3 出入口 宁心楼 24 3 出入口 综合楼 24 3 出入口 摩托车停车场 24 2 出入口 全院巡查 24 2 出入口 顶休人员 2 合计 19 注:投票人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按三包一配置岗位及人数。 七、签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及其约定   (一)签订合同后当日,中标人按合同服务费的要求,向招标人缴纳等同1个月承包服务费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正常交接之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本次招标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或人民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每个月按合同要求完成约定的项目及服务后,凭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服务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每月的服务完成情况,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或人民币承兑汇票方式平均按每月支付费用给中标人。   (二)中标人负责为约定项目保安人员发放工资及意外医疗保险费用、配套设备材料费、税费及中标方经营该项目的全部经费。同时期,为保证工作人员能及时领取当月工资和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定期不定期提供所聘请的工作人员工资签领表、意外医疗保险单、排班表给招标人查验。如发现中标人无按时发放工资、无购买意外医疗保险单的情况,一经核实,采购人将暂停支付服务费给中标人,情况严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中标人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服务。中标人聘请或辞退保安人员需经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对所录用的人员要严格审核。辞退人员要有充分正当理由,服务过程中如保安人员出现一切意外安全事故,则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2 1,413,600.00

采购单位: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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