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jlzb—2023—018
预算金额895.4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光孝寺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广州光孝寺用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标段一项目编号:GJJLZB—2023—018,标段二项目编号:GJJLZB—2023—
015。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光孝寺用电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5.454973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光孝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一:广州光孝寺内部环境整治工程—0.4KV电力工程及寺院室内用电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安装工程、室内照明改造工程等,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等资料为准。
标段二:广州光孝寺原有1250kVA专变,换装2X1250kVA专变永用电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房内电力、市政管廊、工井、电力电缆敷设、高压配电设备安装、变压器安装、低压配电设备安装等 配合用电单位,负责办理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负责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及资产移交 负责报供电施工许可、市政道路开挖许可、交通许可等政府主管部门施工许可手续,负责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用电咨询服务答复书等资料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光孝寺内部环境整治工程0.4KV电力改造工程及室内用电改造工程:(002)广州光孝寺原有1250kVA专变,换装2X1250kVA专变永用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光孝寺内部环境整治工程0.4KV电力改造工程及室内用电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气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或未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无)。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 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002广州光孝寺原有1250kVA专变,换装2X1250kVA专变永用电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格: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气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或未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无)。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已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七、其他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重新组织招标。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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