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
金额
3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克铭1860901678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2
公告正文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7-02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
    ( 6542272206290000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文号:塔边发改投资备案[2022]号03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项目总投资31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60841.83㎡,其中(23-1#总部经济,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6113.85㎡,檐口高度为17.1米,跨度为31.3米。23-3#总部经济,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2036.14㎡,檐口高度为17.1米,跨度为31.6米。24#科创孵化中心,地上十九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3354.35㎡,檐口高度为80.1米,跨度为24.2米。地下车库,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9337.49㎡,绿化铺装、沥青路面及硬化铺装、给排水消防管网等室外配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722062900005001001
    标段(包)名称: 科创孵化园(总部经济)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25年。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总工期: 79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④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连续近三个月);⑤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配备合理的运营管理人员团队。
    3.投标其他条件:(1)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提供相关运营业绩或EPC+O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五年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运营合同复印件或EPC+O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均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运营单位牵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02日到 2022年07月2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16: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6: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开标时法定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运营移交标准:在移交之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口岸丝路文化商品城 地 址:新疆塔城市文化路25号
    联 系 人:柴发中 联 系 人:张克铭
    电 话:0901-7696222 电 话:186090167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7月0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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