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131.5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070
预算金额133.95万元
招标公司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冯平超
招标代理机构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5340879629
中标公司晋城市瑞慕达商贸有限公司13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070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 |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 1 | 批 | 报价:1315800(元) | 晋城市瑞慕达商贸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市东街鸿凤苑小区3号楼2单元1703室 | 91140500MA0KUXHD3J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 |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项目 | 项城市酷威服装有限公司 | 259套+69套 | 1315800(元) |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玉河,常元,冯雪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山西晋城城区文昌西街1619号
联系方式:18634271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中原西街99号前胜公寓1单元901
联系方式:1534087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340879629
附件信息: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服装采购磋商文件D.docx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服装采购磋商文件D.docx
111.4K
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070
\n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项目
\n磋
\n商
\n文
\n件
\n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n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二O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n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n第三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
\n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方法
\n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
\n第六部分:合同格式
\n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n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n项目概况
\n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5992022ACS00070
\n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采购制式服装及标志项目
\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1339500元
\n最高限价:1339410元
\n采购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采购内容\n | \n采购数量\n | \n采购单价\n | \n供货期限\n | \n供货地点\n | \n质量标准\n | \n备注\n |
\n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n | \n259套\n | \n4551元/套\n | \n签订合同后40日内供货\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n | \n参数详见磋商文件\n |
\n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n | \n69\n套\n | \n2329元/套\n | \n签订合同后40日内供货\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n | \n参数详见磋商文件\n |
标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n三、获取磋商文件
\n时间:2022年05月23日至 2022年05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n方式:在线获取
\n售价:0元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n地点: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n五、开启
\n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n地点:晋城市中原西街99号前胜公寓1单元1001室会议室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n联系人: 晋城市文昌西街1169号
\n联系电话:18634271900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晋城市中原西街99号前胜公寓1单元901
\n联系方式:15340879629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n电 话:15340879629
\n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n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n | \n报价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且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n |
\n2\n | \n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n | \n是\n |
\n3\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n | \n否\n |
\n4\n | \n报价文件份数\n | \n标书文本: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加密备份文件载入U盘)。各供应商须携带样本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参加现场开标。\n |
\n5\n | \n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n | \n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n一、资格证明文件\n1.★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n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n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6.★投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最后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n7.★投标截止日期近半年内任意一期税款缴纳凭证;\n8.★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n9.★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n10.★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n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n二、商务技术文件\n1.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n2.★报价人简介;\n3.★报价一览表;\n4.★报价明细表;\n5.★技术偏离表;\n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n7.★项目队伍构成情况;\n8.★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n9.★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n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n1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n(1)项目的验收标准;\n(2)其它需要提交或说明的文件。\n |
\n6\n | \n磋商保证金额\n | \n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n否\n是,\n1、保证金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20000元\n2、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保函(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格式自拟)\n(1)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中国境内银行出具;办理的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银行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n(2)保证金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n(3)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响应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n★友情提示\n(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n(2)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n(3)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13453636670。\n(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请将保函彩色扫描件邮寄(请供应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发送至邮箱,未按要求递交的按响应无效处理。\n邮箱:qunzhegongcheng@163.com\n |
\n7\n | \n投标有效期\n | \n为90日历天(从提交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n |
\n8\n | \n组建磋商小组\n | \n磋商小组构成: 3 人,\n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n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自行抽取 \n |
\n9\n | \n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n | \n否\n是\n |
\n10\n | \n磋商小组现场出席\n | \n要求\n不要求\n |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
\n11\n | \n政府采购\n政策\n | \n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n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n2.涉及正版软件的\n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n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n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n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n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n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n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n(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n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n |
\n12\n | \n本项目\n预算金额\n | \n预算金额:1339500元\n最高限价:1339410元\n |
\n13\n | \n代理服务费\n | \n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n |
\n14\n | \n分包\n | \n不允许分包\n |
\n15\n | \n其他说明\n | \n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n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所属行业是:其他服务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 |
二、磋商须知
\n1、总 则
\n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n1.1适用范围
\n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
\n1.2定义
\n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
\n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
\n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n1.2.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
\n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n1.3合格供应商
\n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n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n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n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n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n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n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n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
\n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n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n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n1.5磋商响应费用
\n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n1.6质疑
\n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n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n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
\n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n方 式:电子文件形式提出
\n联系人:冯平超
\n联系电话:18634271900
\n通讯地址: 晋城市文昌西街1169号
\n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n方 式:电子文件形式提出
\n联系人:张女士
\n联系电话:15340879629
\n通讯地址:晋城市中原西街99号前胜公寓1单元901
\n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n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n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n1.6.4.4事实依据;
\n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
\n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
\n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n2、磋商文件
\n2.1磋商文件的组成
\n本磋商文件包括:
\n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n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n第三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
\n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方法
\n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
\n第六部分:合同格式
\n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n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n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n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n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n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n3、响应文件的编制
\n3.1响应文件的组成
\n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n3.1.1资格证明文件
\n1.★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五部分);
\n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n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n6.★投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最后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n7.★投标截止日期近半年内任意一期税款缴纳凭证;
\n8.★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9.★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n10. ★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
\n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n二、商务技术文件
\n1.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对应发票);
\n2.★报价人简介;
\n3.★报价一览表;
\n4.★报价明细表
\n5.★技术偏离表;
\n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n7.★项目队伍构成情况;
\n8.★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n9.★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n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n1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n(1)项目的验收标准;
\n(2)其它需要提交或说明的文件。
\n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n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n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n3.3磋商报价
\n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n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
\n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n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n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n3.5磋商保证金
\n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n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n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
\n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
\n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n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n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n3.7响应文件的密封
\n报价人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n纸质响应文件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n4、竞争性磋商程序
\n4.1组建磋商小组
\n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n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n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4.2组织开标程序
\n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n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n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
\n4.3组织磋商程序
\n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
\n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
\n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n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n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
\n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n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n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
\n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
\n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n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n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
\n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
\n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
\n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n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
\n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n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n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n4.5磋商原则
\n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n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
\n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n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n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n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n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n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n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n6、合同授予
\n6.1签订合同
\n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6.2履约保证金
\n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n7、合同款的结算
\n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
\n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9、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n1、电子投标文件
\n(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加密,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n(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件。
\n2、纸质投标文件
\n(1)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特殊情形的开标评标及项目存档使用。
\n(2)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n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商务要求:
\n1.预算金额:1339500元
\n最高限价:1339410元
\n2.采购数量:259套+69套
\n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内供货
\n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n5.验收标准: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n6.合同签订时间:接到成交通知书15日内
\n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
\n8.付款方式:供货并验收完成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支付。
\n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内容\n | \n采购\n数量\n | \n采购单价\n | \n供货期限\n | \n供货地点\n | \n质量标准\n |
\n1\n | \n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n | \n259套\n | \n4551元/套\n | \n签订合同后40日内供货\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n |
\n2\n | \n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n | \n69套\n | \n2329元/套\n | \n签订合同后40日内供货\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n |
表一:4551元/套,包含以下品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种\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金额(元)\n |
\n1\n | \n春秋常服\n | \n套\n | \n1\n | \n478\n | \n478\n |
\n2\n | \n冬常服\n | \n套\n | \n1\n | \n528\n | \n528\n |
\n3\n | \n春秋夹克式执勤服\n | \n套\n | \n1\n | \n400\n | \n400\n |
\n4\n | \n冬季夹克式执勤服\n | \n套\n | \n1\n | \n545\n | \n545\n |
\n5\n | \n春秋常服配套衬衣\n | \n件\n | \n2\n | \n91\n | \n182\n |
\n6\n | \n短袖制式衬衣\n | \n件\n | \n2\n | \n80\n | \n160\n |
\n7\n | \n长袖制式衬衣\n | \n件\n | \n2\n | \n81\n | \n162\n |
\n8\n | \n单裤 \n | \n条\n | \n2\n | \n137\n | \n274\n |
\n9\n | \n大檐帽(女卷檐帽)\n | \n顶\n | \n1\n | \n52\n | \n52\n |
\n10\n | \n大檐凉帽(女卷檐凉帽)\n | \n顶\n | \n1\n | \n47\n | \n47\n |
\n11\n | \n单皮鞋\n | \n双\n | \n2\n | \n276\n | \n552\n |
\n12\n | \n皮凉鞋\n | \n双\n | \n1\n | \n276\n | \n276\n |
\n13\n | \n棉皮鞋\n | \n双\n | \n1\n | \n341\n | \n341\n |
\n14\n | \n作训鞋\n | \n双\n | \n1\n | \n280\n | \n280\n |
\n15\n | \n作训帽\n | \n顶\n | \n1\n | \n41\n | \n41\n |
\n16\n | \n标志标示\n | \n套\n | \n1\n | \n233\n | \n233\n |
\n合计(元)\n | \n3886\n | \n4551\n |
表二:2329元/套,共69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种\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金额(元)\n |
\n1\n | \n春秋常服配套衬衣\n | \n件\n | \n2\n | \n91\n | \n182\n |
\n2\n | \n春秋夹克式执勤服\n | \n套\n | \n1\n | \n400\n | \n400\n |
\n3\n | \n长袖制式衬衣\n | \n件\n | \n2\n | \n81\n | \n162\n |
\n4\n | \n短袖制式衬衣\n | \n件\n | \n2\n | \n80\n | \n160\n |
\n5\n | \n单裤\n | \n条\n | \n2\n | \n137\n | \n274\n |
\n6\n | \n冬式夹克式执勤服\n | \n套\n | \n1\n | \n545\n | \n545\n |
\n7\n | \n作训鞋\n | \n双\n | \n1\n | \n280\n | \n280\n |
\n8\n | \n作训帽\n | \n顶\n | \n1\n | \n41\n | \n41\n |
\n9\n | \n大檐帽(卷檐帽)\n | \n顶\n | \n1\n | \n52\n | \n52\n |
\n10\n | \n标志标识\n | \n套\n | \n1\n | \n233\n | \n233\n |
\n合计(元)\n | \n1940\n | \n2329\n |
表三:标识标识明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种\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金额\n |
\n1\n | \n大帽徽\n | \n枚\n | \n1\n | \n10\n | \n10\n |
\n2\n | \n小帽徽\n | \n枚\n | \n1\n | \n8\n | \n8\n |
\n3\n | \n硬肩章(含徽)\n | \n付\n | \n2\n | \n18\n | \n36\n |
\n4\n | \n软肩章\n | \n付\n | \n2\n | \n7.8\n | \n15.6\n |
\n5\n | \n套式肩章\n | \n付\n | \n2\n | \n5.5\n | \n11\n |
\n6\n | \n领花\n | \n付\n | \n2\n | \n7\n | \n14\n |
\n7\n | \n臂章\n | \n付\n | \n2\n | \n3\n | \n6\n |
\n8\n | \n硬胸徽\n | \n个\n | \n2\n | \n8\n | \n16\n |
\n9\n | \n软胸徽\n | \n个\n | \n3\n | \n3\n | \n9\n |
\n10\n | \n硬胸号\n | \n个\n | \n2\n | \n8\n | \n16\n |
\n11\n | \n软胸号\n | \n个\n | \n3\n | \n2.5\n | \n7.5\n |
\n12\n | \n领带\n | \n条\n | \n1\n | \n20.9\n | \n20.9\n |
\n13\n | \n领带夹\n | \n枚\n | \n1\n | \n8\n | \n8\n |
\n14\n | \n腰带\n | \n条\n | \n1\n | \n55\n | \n55\n |
\n | \n合计(元)\n | \n | \n164.7\n | \n233\n |
\n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材料技术参数\n | ||
\n序号\n | \n品名\n | \n技术参数\n |
\n1\n | \n春秋常服\n | \n1.材料名称:毛涤哔叽;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3.成份:经纬纱 12.5tex×2,羊毛70% 聚酯纤维30%(其中30%聚酯纤维部分可根据需求不同按比例配比弹力纤维,可根据气候区域不同配比导电纤维);4.单位面积质量197g/m2 。\n |
\n2\n | \n冬常服\n | \n1.材料名称:毛涤缎背哔叽;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3.成份:经纬纱 12.5tex×2,羊毛70% 聚酯纤维30%(其中30%聚酯纤维部分可根据需求不同按 比例配比弹力纤维,可根据气候区域不同配比导电纤维);4.单位面积质量233g/m2 。\n |
\n3\n | \n春秋茄克式执勤服\n | \n1.材料名称:毛涤哔叽;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3.成份:经纬纱 12.5tex×2,羊毛 60% 聚酯纤维 40%(其中 40%聚酯纤维部分可根据需求不同按比例配比弹力纤维,可根据气候区域不同配比导电纤维);4.单位面积 质量 197g/m2\n |
\n4\n | \n冬季茄克式执勤服\n | \n1.材料名称:毛涤缎背哔叽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3.成份:经纬纱 12.5tex×2,羊毛 60% 聚酯纤维 40%(其中 40%聚酯纤维部分可根据需求不同按比例配比弹力纤维,可根据气候区域不同配比导电纤维)4.单位面积质量 233g/m\n |
\n5\n | \n春秋常服配套衬衣\n | \n1.材料名称:精梳涤棉天丝混纺染色斜纹布;2.颜色:天空蓝色(PANTONE 18-3945 TPX);3.成份:经纬 5.9tex×2/5.9tex×2(100s /2×100s /2) 棉 49% 涤纶 40% 莱赛尔(天丝)11% ;4.单位面积质量:120g/m2 。\n |
\n6\n | \n短袖制式衬衣\n | \n1.材料名称: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方平布;2.颜色:天空蓝色(PANTONE 18-3945 TPX);3.成份:5.9tex×2/11.8tex 涤 60% 棉 40%;4.单位面积质量:148g/m2。\n |
\n7\n | \n长袖制式衬衣\n | \n1.材料名称:精梳涤棉混纺染色方平布;2.颜色:天空蓝色(PANTONE 18-3945 TPX);3.成份:5.9tex×2/11.8tex 涤 60%棉 40%;4.单位面积质量:148g/m2。\n |
\n8\n | \n单裤\n | \n1.材料名称:防静电仿毛哔叽;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3.成份:经 34s×纬 36 s 涤 65% 粘 35%(可根据气候区域不同配比导电纤维);4.单位面积质量 180 g/㎡。\n |
\n9\n | \n大檐帽(女卷檐帽)\n | \n1.材料名称:毛涤哔叽;2.颜色:藏青色(PANTONE19-4007TPX);3.成份:经纬纱 12.5tex×2,羊毛70% 聚酯纤维30%(其中30%聚酯纤维部分中可含一定比例的其它纤维,可根据气候区域不同配比导电纤维);4. 单位面积质量197g/m2 。\n |
\n10\n | \n大檐凉帽(女卷檐凉帽)\n | \n1.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TPX);2.成份:帽面160g/㎡;帽顶里、顶瓦包条,涤纶长纱网纱布 经纱×纬纱50D/24f*50D/24f女卷檐凉帽:1.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TPX);2.成份:帽面 女卷檐凉帽;帽墙里、帽顶里 涤纶长纱网纱布 经纱×网纱50D/24f*50D/24f\n |
\n11\n | \n单皮\n | \n参照GB/T3293.1的要求;铬鞣黑色全粒面小牛皮,厚度1.2-1.4㎜;铬鞣黑色头层水染猪皮里,厚度0.4-0.6㎜;超细纤维绒面合成革,厚度0.8-1.0㎜。\n |
\n12\n | \n皮凉鞋\n | \n参照GB/T3293.1的要求;铬鞣黑色中小牛皮面革,厚度1.2-1.4㎜;铬鞣黑色头层水染猪皮里,厚度0.4-0.6㎜;绒面超纤革,厚度0.8-1.0㎜;汉麻合成内底,厚度2.0-0.1㎜。\n |
\n13\n | \n棉皮鞋\n | \n参照GB/T3293.1的要求;铬鞣黑色全粒面小牛皮,厚度1.2-1.4㎜;铬鞣黑色头层水染猪皮里,厚度0.5-0.7㎜;深棕色平剪绒保温絮片复合鞋里,絮片3.0-4.0㎜;绒面超纤革,厚度0.8-1.0㎜。\n |
\n14\n | \n作训鞋\n | \n1.颜色:黑色;2.鞋面材质:人造革/织物;3.内里材质:织物;4.鞋底材质:橡胶/EVA;5.闭合方式:系带。\n |
\n15\n | \n作训帽\n | \n1.颜色:藏蓝色2.编织方法:经编3.适合季节:夏季,冬季,春季,秋季4.帽顶款式:圆顶5.帽檐款式:短檐\n |
\n16\n | \n标志标识\n | \n详见标志标识技术参数\n |
\n标志标识技术参数\n | ||
\n序号\n | \n品名\n | \n技术参数\n |
\n1\n | \n帽徽\n | \n1.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2.颜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衬底为正红色(PANTONE1795C),其余为亚光24K金黄色;3.规格:57㎜×55㎜。\n |
\n2\n | \n硬肩章(含徽)\n | \n1.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提花丝织布;2.颜色:藏青色(PANTONE19-4007TPX),金属标识件图案颜色为亚光24K金黄色;3.涤棉织带宽12㎜+1.0㎜,涤65%、棉35%,厚度0.9㎜;4.规格:140㎜×48㎜。\n |
\n3\n | \n软肩章\n | \n1.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提花丝织布;2.颜色:藏青色(PANTONE19-4007TPX),牡丹花和橄榄枝为金黄色(PANTONE14-0957TPX0);3.涤棉织带宽12㎜+1.0㎜,涤65%、棉35%,厚度0.6㎜;4.规格:131㎜×43㎜。\n |
\n4\n | \n套式肩章\n | \n1.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提花丝织布;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牡丹花和橄榄枝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3.机织热熔粘合衬布58tex×50tex;4.规格:96mm*50mm。\n |
\n5\n | \n领花\n | \n1.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2.颜色:亚光24K金黄色;3.符合GB/T250规定;4.规格:20mm*26mm。\n |
\n6\n | \n臂章\n | \n1.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电脑织绣片;2.颜色: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3.成份:经纱83.25 dtex,纬纱55.5 dtex、83.25 dtex;4.规格:100mm*82mm。\n |
\n7\n | \n硬胸徽\n | \n1.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2.颜色:亚光24K金黄色,盾牌底衬内颜色为藏青色(PANTONE289C);3.符合GB/T250规定;4.规格:27mm*70mm。\n |
\n8\n | \n软胸徽\n | \n1.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电脑织绣片;2.颜色:底色为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图案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3.成份:经纱83.25 dtex,纬纱55.5 dtex、83.25 dtex;4.规格:30mm*73mm。\n |
\n9\n | \n硬胸号\n | \n1.材料名称:压铸锌合金;2.颜色:亚光24K金黄色,中间衬底内颜色为藏青色(PANTONE289C),数字颜色为光亮金黄色;3.符合GB/T250规定;4.规格:25mm*70mm。\n |
\n10\n | \n软胸号\n | \n1.材料名称:涤纶低弹丝电脑织绣片;2.颜色:底色为藏青色(PANTONE 19-4007 TPX),数字为金黄色(PANTONE 14-0957 TPX);3.成份:经纱83.25 dtex,纬纱55.5 dtex、83.25 dtex;4.规格:28mm*75mm。\n |
\n11\n | \n领带\n | \n1.材料名称:八面缎;2.颜色:深蓝色(PANTONE19-38397TPX),刺绣图案为金黄色(PANTONE14-0957TPX);3.成分:经纱23.3dtex×2桑蚕丝、纬纱120dtex有光派力丝,涤纶里布83.25dtex,起绒羊毛衬布;4. 质量≥351g/㎡。\n |
\n12\n | \n领带卡\n | \n1.材料名称:黄铜板;2.颜色:24K亚光金黄色;3.符合GB/T250规定;4.规格:55㎜×10.2㎜。\n |
\n13\n | \n腰带\n | \n1.材料名称:黑色贴膜皮革;2.颜色:钎子整体及正面图案为镀24K金黄色,衬底涂漆为黑色,带体为黑色;3.腰带头:50mm*40mm。\n |
三、质量及技术要求
\n1.春常服的工艺要求:因常服为西服款式,故对其作工做特殊要求:采用西装制作工艺标准,领部衬领绒、领衬,胸部加胸绒、胸衬,上衣大挂面内,袖口扣子处开装饰扣眼。裤子:采用西裤工艺,上防滑腰里、调节扣(女式腰加松紧)
\n2.服装不开线,各部位的缝合要顺直、整齐、牢固。针迹要整齐,上、下松紧适宜,无明显歪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n3.领子平服,领面松紧适宜,不起泡不变形。腋条、压条要平服,宽窄一致。
\n4.钉扣牢固,订线必须透布层,首尾结牢。锁扣眼应匀称、完全、美观、扣与眼相对,扣眼开通。
\n5.服装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无污渍、疵点、裁剪划线及有损外观的毛病。
\n6.每套服装要求精做,送达的服装要求完成裤脚边翻边缝合工序。
\n7.制作要求: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服务对象量体度身,量身方式为免费上门量体裁制,单人单裁,保证合格、合体率达到100%,不合体的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重新制作。为确保成衣的质量,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转包、分包。在制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项目制作过程进行监督,发现服装被分包、转包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和方法
\n1.评审方法
\n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n2.评标内容
\n本次综合评分法,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服务的质量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人员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n3.评标程序
\n①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并做详细记录。
\n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n③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n具体评审标准及要求如下:
\n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磋商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 |
\n2\n | \n供应商代表\n证明\n | \n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4\n | \n健全的财务\n会计制度\n | \n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业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或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出具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须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5\n | \n良好的纳税\n记录\n | \n提供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期税款缴纳凭证(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6\n | \n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一年内最后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7\n | \n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n | \n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n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与查询内容不一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n |
\n8\n | \n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无\n |
\n9\n | \n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n | \n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n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10\n | \n保证金的交纳\n | \n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n |
\n11\n | \n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 |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且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n |
\n2\n | \n投标内容\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服务期限\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投标有效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评审标准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因素\n | \n分值\n | \n评分标准\n |
\n1\n | \n报价\n | \n30分\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二次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30%*100\n |
\n2\n | \n技术部分\n | \n15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综合评定:\n1)式样、外观、整体评价,优5分,良3分,差1分,缺项不得分;\n2)制作工艺、制作水平是否体现一定科学时尚性、大方得体性、与时俱进性,优5分,良3分,差1分,缺项不得分;\n3)供应商是否按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及采购要求提供的样品,优5分,良3分,差1分,缺项不得分;\n |
\n3\n | \n企业综合实力\n | \n15分\n | \n1、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6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n2、供应商或制造厂家提供有效的3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3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3A级重质量守信用单位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n3、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共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佐证,否则不予认定)\n |
\n4\n | \n实施与\n售后\n | \n实施\n方案\n(20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就项目服装定制计划、人员配置情况、产品配送安排、实施进度计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nA项目服装定制计划,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B人员配置情况,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C产品配送安排,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D实施进度计划等,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 |
\n4\n | \n实施与\n售后\n | \n服务与售后(20分)\n | \n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维护方案,就产品后期维护、服务方式、更换以及改做、专职的维修人员在问题出现后,赶到现场维修并解决问题的时间和处理办法的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nA产品后期维护,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B服务方式,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C更换以及改做,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D专职的维修人员在问题出现后,赶到现场维修并解决问题的时间和处理办法的方案等,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2分,缺项则该项不得分。\n |
注: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n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n第五部分 磋商文件格式(封面)
\n(格式)
\n(正/副)本
\n项 目 名 称
\n项目编号
\n响
\n应
\n文
\n件
\n供应商名称: (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资
\n格
\n证
\n明
\n文
\n件
\n一、磋商函
\n磋 商 函
\n :
\n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n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n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n(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n(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n(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n(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n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报价人代表姓名:
\n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E-mail:
\n供应商(公章):
\n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 日 期:
\n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n单位名称:
\n 单位性质:
\n 地 址:
\n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n\n\n\n\n\n身份证正面\n | \n身份证背面\n |
特此证明。
\n供应商(公章):
\n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 日 期: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代理机构) :
\n兹授权 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目 名 称)、(项目 编 号)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n供应商全称(签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报价人代表签字:
\n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n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n\n\n\n\n\n身份证正面\n | \n身份证背面\n |
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n(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n(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投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最后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投标截止日期近半年内任意一期税款缴纳凭证
\n(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八、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九、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n无违法记录声明
\n********************:
\n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n1、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n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n如上述声明及提供的资料附件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 (公章)
\n报价人代表签字: (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十、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n(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n商
\n务
\n技
\n术
\n文
\n件
\n一、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委托单位\n | \n合同金额\n | \n合同期限\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
\n供应商(公章):
\n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n 日 期:
\n二、报价人简介(格式自拟)
\n三、报价一览表
\n报价一览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单位: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采购内容\n | \n数量\n | \n单价\n | \n供货期限\n | \n供货地点\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大写: 小写:\n |
供应商(公章):
\n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 日 期:
\n四、报价一览表
\n报价明细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 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合计\n | \n供货期\n | \n生产厂家\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采购内容自行增减上述表格内容。
\n 供应商(公章):
\n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n 日 期:
\n五、 技术偏离表
\n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内容\n | \n数量\n | \n磋商文件技术\n规范、要求\n | \n响应文件\n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供应商:(公章)
\n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n六、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n七、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格式自拟)
\n八、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n九、保证金凭证
\n十、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
\n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n**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购项目编号:
\n采购合同编号:
\n合同金额(人民币):
\n采购人(甲方): (盖章)
\n中标人(乙方): (盖章)
\n合同签订日期:
\n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n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n乙方在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中中标,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n第一条、签订本合同的依据
\n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n1.磋商文件;
\n2.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n3.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n4.中标通知书。
\n第二条、合同标的及金额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名\n | \n规格型号\n | \n单价\n | \n数量\n | \n金额\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大写人民币: 小写¥: \n |
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n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n1.交货时间:
\n2.交货地点:
\n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n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产品清单、附送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n4.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
\n5.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n6.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发票。
\n第四条、货款支付
\n(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n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n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n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n第六条、违约责任
\n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n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n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n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n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n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n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n第七条、不可抗力
\n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n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n第八条、知识产权:
\n九、其他约定:
\n十、合同争议解决
\n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n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n第十一条:生效
\n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正式文本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协议,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帐 号: 帐 号:
\n日 期: 日 期:
\n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n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n中小企业声明函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盖章):
\n日 期: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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