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伟文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06
公告正文
红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0-10-14 0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红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763d81ce-3226-45e1-98b9-ec9bd400c9c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63d81ce-3226-45e1-98b9-ec9bd400c9cb
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共计40.285km,其中:DN300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27940m,DN400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832m,DN300钢管11513m;直径1000检查井895座,直径1000沉泥井448座,沉砂拦渣井10座。763d81ce-3226-45e1-98b9-ec9bd400c9c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10-14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0-21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经办人: 谢伟文
办公电话: 13988009046 移动电话: 13988009046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山磊
办公电话: 0873-3038449 移动电话: 1512632708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000346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0-2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11-06 09: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3(红河州)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红河州红河县,主要实施地点为县城老城区、规划新区、凹腰山片区、 莲花片区、普所龙片区。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管共计40.285km,其中:DN300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27940m,DN400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832m,DN300钢管11513m;直径1000检查井895座,直径1000沉泥井448座,沉砂拦渣井10座。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005.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73.79万元,工程费约4350.90万元。2.4 计划工期:总工期9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5 招标范围:红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完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2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业绩要求: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019年后新成立公司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条款)。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019年后新成立公司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条款)。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11-06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HHZB20200225-招标公告(2).pdf2020-10-14 16:04:2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