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JJSD-JL-9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25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6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起自靖江公新公路与城西大道交叉处,向南过长江后止于江阴西外环路与芙蓉大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11.82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小时,路基宽度33米;全线设置靖江西、江阴西、青山3处互通立交。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主线隧道起自靖江市S356北侧约300m处,向南下穿S356及滨江一路后进入长江,至江阴市后,下穿江锋路、滨江路及通富路,在通富路南侧约270m处接地,隧道全长约6445米(主线隧道按左右线计,右线隧道桩号YK2+720-YK9+170,长6450m;左线隧道桩号ZK2+720-ZK9+159.238,长6439.2m)。隧道过江段采用公路、铁路以三管隧道方式穿越长江,公铁分期实施,近期实施公路双管隧道,预留远期铁路单管隧道实施条件。隧道过江段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隧道管片衬砌内径14.2米,外径15.5米,右线盾构段长4952m(桩号YK3+433-YK8+385),左线盾构段长4937.19m(桩号ZK3+432.396-ZK8+369.590)。
靖江西互通F匝道为出口匝道,匝道在主线隧道洞口北侧100m处与之分离,后继续向北以隧道形式下穿主线路基后接入靖江西互通路基收费站。
江阴西互通A匝道、B匝道均在主线隧道暗埋段与之分离后分别接入西外环路、滨江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JJSD-JL-91标段。招标内容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主线隧道(含穿越长江隧道盾构段,南北工作井及明挖段)、靖江西互通F匝道、江阴西互通A匝道和B匝道隧道范围内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监控、通信等系统以及数字绿色隧道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23年8月至2025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高速公路隧道(单个隧道单洞长度不低于3km)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未年满60周岁。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隧道(单个隧道单洞长度不低于3km)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一任现场监理机构正职负责人或两任现场监理机构副职负责人。
注:既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总监、副总监均不得作为总监、副总监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23年1月16日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致死1~2人的,涉事监理单位1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监理单位2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监理单位4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 QQ:218940261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