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周宁县浦源镇萌底线Y206修复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金额
144.3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周宁县浦源镇萌底线Y206修复提升工程已由周宁县浦源镇萌底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周宁县浦源镇萌底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周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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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周宁县浦源镇萌底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44.3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35.653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周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周宁县浦源镇萌底线Y206修复提升工程,项目起于省道S207萌源路口,终于萌底村桥头,全长1.551km。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以设计图为准。 2.4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218.5.222.64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者转账或者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5)本项目K=6%。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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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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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①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③投标人应上传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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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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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周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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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周宁县浦源镇萌底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周宁县浦源镇萌底村下厝60号 联系人:郑顺增 联系电话:18859355368 周宁县浦源镇萌底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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