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拉塔口岸道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02日 20: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都拉塔口岸道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都拉塔口岸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20: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晓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99535777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都拉塔口岸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都拉塔口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琳 181099921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公共租赁房佳和宜园小区4号综合楼503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晓松 19199535777 |
项目概况
都拉塔口岸道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359610430@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ZB-YLZ-2024-CG066
项目名称:都拉塔口岸道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都拉塔口岸道路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33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需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需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企业无欠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6)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完成疆外企业信息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359610430@qq.com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都拉塔口岸管理委员会
地址:都拉塔口岸
联系方式:任琳 1810999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公共租赁房佳和宜园小区4号综合楼503商铺
联系方式:张晓松 1919953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松
电 话: 1919953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