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docx
莆田市第一医院拟对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的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服务期限计划3年。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使用。具体维护设备内容为:在线PH计、在线余氯计、在线流量计及在线数采仪的维保。
二、维保内容要求
(一)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严格执行各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统一的运行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在监控运维区域内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保养维修及定期校准,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
(二)禁止数据人为作假,对数据的真实、有效负责。接受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监控设施的现场执法检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数据弄虚作假、数据有效性审核不合格承担相应责任。
(三)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实施现场端数据传输方式的改造,做到数据的“一点多传”。即在线监控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同时上传至国家、省、市(县、区)监控平台,并且应在现场端预留端口,保证数据稳定、准确传输至企业中控平台。
(四)监控运维期间,维保单位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试剂等;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设备故障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的监控设备(整机、配件)及其他配套设施;故障发生后维修期间优先采用备机监测,无法使用备机的应采取环保部门核准的手工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五)对设备运行参数、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排除。对异常数据应开展设备诊断,如确定设备故障应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如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企业提起的异常数据复核工作。
(六)制定监控运维工作程序,保证资料完整归档,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报备有关资料,指定专人将相关的监控运维情况录入到自动监控平台并及时通报委托方。
(七)对流量数据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依据的流量计,在流量计离厂维修时应配合企业做好备案。
(八)供应优质配件及服务,发生故障时8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排查。
(九)每周进行现场运维,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做好各类维护台账。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17:0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龙德井389号 (16号楼2层206房间)
2、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参考使用;
2、 报价人必须响应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所有附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报价的须装入报价专用袋内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5、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材料报价,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七、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院将在莆田市第一医院官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龙德井389号 (16号楼2层206房间)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59563536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报价模版(参考版)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
莆田市第一医院拟对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的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服务期限计划3年。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主要用于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使用。具体维护设备内容为:在线PH计、在线余氯计、在线流量计及在线数采仪的维保。
二、维保内容要求
(一)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严格执行各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统一的运行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在监控运维区域内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保养维修及定期校准,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率、数据联网率、传输有效率达到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
(二)禁止数据人为作假,对数据的真实、有效负责。接受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监控设施的现场执法检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数据弄虚作假、数据有效性审核不合格承担相应责任。
(三)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实施现场端数据传输方式的改造,做到数据的“一点多传”。即在线监控数据(包括统计数据)同时上传至国家、省、市(县、区)监控平台,并且应在现场端预留端口,保证数据稳定、准确传输至企业中控平台。
(四)监控运维期间,维保单位负责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需的配件、耗材、试剂等;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设备故障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的监控设备(整机、配件)及其他配套设施;故障发生后维修期间优先采用备机监测,无法使用备机的应采取环保部门核准的手工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五)对设备运行参数、状态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排除。对异常数据应开展设备诊断,如确定设备故障应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如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企业提起的异常数据复核工作。
(六)制定监控运维工作程序,保证资料完整归档,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报备有关资料,指定专人将相关的监控运维情况录入到自动监控平台并及时通报委托方。
(七)对流量数据作为污水处理费拨付依据的流量计,在流量计离厂维修时应配合企业做好备案。
(八)供应优质配件及服务,发生故障时8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排查。
(九)每周进行现场运维,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做好各类维护台账。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1、询价公告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17:00之前,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五、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龙德井389号 (16号楼2层206房间)
2、所有的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参考使用;
2、 报价人必须响应所有技术参数要求,所有附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报价的须装入报价专用袋内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本地区经销。
5、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材料报价,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七、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我院将在莆田市第一医院官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龙德井389号 (16号楼2层206房间)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59563536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报价模版(参考版)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污水站在线监测设备维保项目
服务名称 | 数量 | 价格(元 | 运维期限 | 服务内容 |
在线余氯计运维 | 1套 | 3年 | 每周一次现场巡检维护,台账填写 | |
在线PH计运维 | 1套 | 每周一次现场巡检维护,台账填写 | ||
在线流量计运维 | 1套 | 每周一次现场巡检维护,台账填写 | ||
数采仪运维 | 1套 | 每周一次现场巡检维护,台账填写 | ||
每年合计: | ||||
三年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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