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ych竞磋(2023)005号
预算金额2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158827891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因日常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第三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竞磋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YCH竞磋(2023)005号
二、项目名称:第三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29.9万
五、项目概况:
为实现工程全程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造价和工程投资,拟引入专业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建设造价进行全程管控,第三住院大楼用地约6971㎡左右,建筑面积约2.5万㎡,其中地上7层、地下2层,以及配套的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内容,项目预计2024年12月前竣工。
五、项目数量:1
六、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质量及要求
(一) 服务内容
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2.参加设计方案变更及施工图变更、专项技术措施论证、专项设计方案、技术核定单等的审核过程,配合分析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造价是否合理,关注技术标准执行与造价合理性;
3.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出具付款建议;
4.参与变更审查,审核签证及索赔事项;
5.参与施工合同约定内的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提供核价报告;
6.现场工程量签证,隐蔽工程核实;对隐蔽工程级竣工工程现场全过程影像记录;
7.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8.采购人所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配合跟踪审计有关的事宜。
(二)服务成果文件(最终的成果文件的名称可不一致)
1.《投标报价算术性复核报告》;
2.《施工图复查对比报告》;
3.《工程变更造价分析表》、《材料、设备询价记录表》(如有时);
4.《现场签证》(影像版、纸质版,如有时);
5.《合同款项支付审核表》;
6.《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日志》等;
7.《工程资料审核意见表》;
8. 施工过程中出具的相关造价工作报告。
9. 配合跟踪审计的发现问题意见建议函等
注:1.提供的成果文件均需加盖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应专业负责人的资质章以及咨询人单位公章。(投标时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服务内容和成果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另有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服务质量
1.符合《建筑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4人以上的项目服务团队,且必须为投标企业职工;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至今);除项目负责人,其他成员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不少于1人;拟派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不少于1人,派驻现场人员均须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派驻现场人员出勤须满足全过程控制管理要求。在整个咨询过程中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上确定的人员,上述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否则将视为违约。
2.工作组织:
(1)中标人在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应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中标人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采购人对中标人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后签订廉洁协议)
(5)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项目要求
(一)实施要求
1.※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如发现咨询人在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中存在重大瑕疵导致损失,以最终认定损失金额将扣减咨询服务费,不够扣减的由咨询人赔偿。(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需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实施现场如有影响项目造价的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另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同时2小时内应达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履约要求
1.服务能力
1.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
1.2投标人具有的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2.服务方案
2.1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背景分析、②项目现状分析、③人员配置、④管理制度、⑤内审制度、⑥保密管理制度等内容)
2.2 技术方案(①造价过控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②造价精度控制、③设计图纸与现场实施的校对方案、④控制价与过程中的对比、⑤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⑥质量保障措施、⑦进度保障措施、⑧现场可能涉及的施工变更分析等内容)
2.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建议或措施或承诺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三、咨询人工作依据:
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国家和四川省、绵阳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如有)、绵阳中心医院第三住院大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图纸、现行的《民法典》、《建筑法》和建筑规范、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执行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定额解释、补充定额、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以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七、商务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终结算审计完成为止,工程实施过程中停工、延期均不增加服务费,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项目可同时开工建设,也可分批次开工建设,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分批次开工建设按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移交一批、结算一批的原则执行,因建设需要出现暂停、延期等,均不计取任何增加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将成为签约合同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金额。
2.驻点项目组配备的专用车辆、专职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报价中。
3.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设备投入、绵阳境内差旅、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及配合结算审计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初审咨询并配合跟踪审计服务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费用含税价格,本合同咨询服务费按投标报价收取,中标人不再向采购人计取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咨询、工程设计控制阶段、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控制阶段、迁改附属零星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所有环节的审减效益费、竣工结算造价初审咨询并配合结算审计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配合、参与非负责的造价咨询工作项的工作成果不受处罚条款约束,但应保质保量完成)。
5.※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再向采购人计取任何其他附加服务费、增加服务费约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调整,可能对供应商产生重复工作,供应商不向采购人计取额外增加服务费,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咨询工作暂停、延期等情况时,供应商均不向委托人计取额外增加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3)工程项目根据实际建设需要,无论同时开工,还是分期分批开工建设,供应商应无条件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委托人开展相关咨询工作,按条件成熟一批,提交一批咨询成果报告并全力配合财政评审工作的原则执行,供应商不得由此向委托人提出增加任何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若实际实施投资额未达到投资最高限额,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由此向委托人提出增加任何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成果、保险、风险、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但因询价等原因并经招标人同意的按招标人差旅标准计算的差旅费由招标人承担。
(四)付款方式
1.具体支付节点如下表: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备注
第一次付款
咨询人进场开始提供咨询服务的次月,支付时间为收到咨询人申请的次月。
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10%
需经采购人确认咨询人确实进场并提供咨询服务。
每季度付款
咨询人提供服务,且在每季度支付5万元咨询费,支付时间为收到咨询人申请的次月。
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
咨询人需按时提交每月的咨询月报并经采购人认可。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相关资料完成移交(含工程实体、竣工结算、完整竣工资料、监理资料移交),咨询人完成竣工结算初审控制服务工作后,支付时间为次月
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
咨询人需提交经双方认可的相关服务成果文件。
最终结清
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取得工程造价审计报告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时间为次月
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尾款。
最终结清时结合委托人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

2.付款前供应商应向委托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供应商提交正式发票且委托人确认已方满足该阶段付款条件后,委托人次月内向供应商支付阶段款项;供应商按工作进度向委托人提交收款票据资料,若因供应商资料不齐或错误造成委托人不能及时付款到帐或周转反复,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以及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文件的资料:
1、报名文件封面。(附件1下载)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
十、报名方式:
1、供应商按照报名所提交资料(盖鲜章)要求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2242490135@qq.com邮箱,邮件名为:第三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公司名称。不按规定内容和邮件名发送邮件报名可能被拒绝。
2、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17时正。
3、报名初审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咨询:黄老师   15882789175
报名咨询:尹老师    18081208357
竟磋报名文件封面(附件1)(1).docx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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