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1350837016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润泽0551-63736286
公告正文

合肥两淮天鹅湖大酒店食材供应商库遴选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4AT13508370161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汇再来食品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03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福瑞昌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04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正仕果品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05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华舫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06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勇阿好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南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5月08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润泽刘红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86

  日期:2024年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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