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23601050001
预算金额237.74万元
招标公司河北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艾迪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新颜0311-869580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7
公告正文

河北医科大学正定校区科研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2360105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艾迪 邵博 0311-8626649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新颜、聂帅鹏、智聪博、孟琪 0311-86958060
采购预算金额:23774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科研实验楼三栋,总建筑面积63788平方米,其中地上61683平方米,地下2105平方米。其中,301号科研实验A组团,地上4层,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建筑高度19.6米;302号科研实验B组团,地上5层,建筑面积24786平方米,建筑高度23.9米;303号科研实验C组团,地上4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面积19402平方米,其中地上17297平方米,地下2105平方米,建筑高度19.6米。地上主要功能为实验室、实训室、讨论室、临床教学实习用房等;地下主要功能为样本保存库。
  此外,配套实施道路、绿化及水暖电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其中,车行道铺设混凝土砖,面积522.7平方米;人行道铺设透水砖,面积5760平方米;绿化面积25764.1平方米。
  2.1.2 项目建设地点:正定新区起步区,梦龙街以东,太行北大街以西,安济路以南,华光路以北。
  2.1.3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1.4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室外工程、BIM等)、二次深化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参与投标须知。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等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0311-8986827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平台咨询电话:河北CA:400-707-3355转6;北京CA: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河北医科大学:王艾迪 邵博,0311-86266499;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曹新颜、聂帅鹏、智聪博、孟琪,0311-86958060 。7、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

项目实施地点 :正定新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监督单位: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建设局。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2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2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7 09:00
开标时间:2024-04-17 09:00
开标地点: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工程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室外工程、BIM等)、二次深化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58060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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