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分行开展零售业务综合营销活动所需宣传用品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 A210000033H21110032 |
商 品 品 目 | 正版软件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招标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委托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沈阳分行开展零售业务综合营销活动所需宣传用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沈阳分行开展零售业务综合营销活动所需宣传用品项目(招标编号:A210000033H21110032)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沈阳分行开展零售业务综合营销活动所需宣传用品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网络金融部开展零售业务综合营销宣传活动所需宣传用品:冲茶器420个、养生杯 420个、冲牙器700个、指甲刀四件套710个; 2、个人金融部开展2022年“春天行动”营销活动所需宣传用品:无纺布袋70000个、品牌体脂称2000个、品牌AI智能音箱500个、品牌充电宝1000个。 供货期限:供应商能够在下单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配送至18家支行(最终以订单地址为准)。同时派遣一名专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供应商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中标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设定拦标价(不含可抵扣增值税)111.51万元,其中:网络金融部开展零售业务综合营销宣传活动所需宣传用品57万元;个人金融部开展2022年“春天行动”营销活动所需宣传用品54.51万元,要求总价及分项均不得超出拦标价。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正常经营,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件)的采购。 四、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00-11:30 ,下午1:0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截图;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公司进行购买文件。
|
标 书 价 格 | 500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21-12-15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备 注 信 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