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溧水分中心)洪蓝镇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傅家边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溧审批投许[2018]118号
预算金额96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毛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工187618976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溧水分中心)洪蓝镇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傅家边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BLS180323-01SG | |||
1. 招标条件 |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洪蓝镇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傅家边村建设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8]1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96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洪蓝镇傅家边社区傅家边村 |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
2.6 工期要求: 140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960.00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建休闲广场及健身广场、亲水栈道平台、宣传公告栏、内部标识系统、通达路网及停车场、新建公厕、景墙及小品雕塑、硬质驳岸、河塘清淤、村庄绿化等工程。其中绿化面积约为13897m2、造价约98.35万元;硬质铺装面积约为2772m2、造价约80.88万元;停车场面积约为990m2、造价约38.56万元;硬质驳岸长度约为762m、造价约131.91万元;村庄主道路沥青路约为600m2、造价约17.64万元;8.4m*2.9m的钢木廊架一座、造价约11.4万元;景墙约38m、造价约8.93万元;清淤约4200m3、造价约23.37万元;矮墙约500m、造价约19.04万元;花坛约500m、造价约5.94万元;绿地收边约500m、造价约5.71万元;仿木混凝土护栏约500m、造价约18.65万元;毛石挡墙约62m、造价约9.4万元;浆砌块石挡墙约60m、造价约11.21万元;混凝土挡墙约10m、造价约1.34万元;砖砌体挡墙约12m、造价约0.63万元;太阳能路灯约20套、造价约8.81万元;砖砌排水沟约200m、造价约7.32万元;外墙涂料约15000m2、造价约40.31万元等等。 | |||
2.10 工程规模: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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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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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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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25日15时10分到 2018年5月3日15时10分为止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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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人民政府 | 地 址:镇江市南门大街326号环球大厦五楼8号-1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毛经理 | 联 系 人:袁工 | ||
电 话:18912936720 | 电 话:18761897624 | ||
传 真: | 传 真:0511-8589311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shx666@163.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市青云门分理处 | ||
账 号: | 账 号:31760104000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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