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b-2021jsjm-081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婷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B-2021JSJM-08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CZB-2021JSJM-08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更好的服务《“一带一路”贸易文化传承与创新》国家资源库、开展虚拟仿真线上教学、经决定对《“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进行招标。制作内容涵盖《铁路运输先进者》《铁路运输重要影响者》《新时代铁路先锋》《中欧班列》《铁路轨距之争》《铁路运输的衰退与复兴》等课程章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1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94966215@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审核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提交材料如下:(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本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1JSJM-0811
项目名称:《“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
预算: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更好的服务《“一带一路”贸易文化传承与创新》国家资源库、开展虚拟仿真线上教学、经决定对《“一带一路”物流》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制作项目进行招标。制作内容涵盖《铁路运输先进者》《铁路运输重要影响者》《新时代铁路先锋》《中欧班列》《铁路轨距之争》《铁路运输的衰退与复兴》等课程章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5-527106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总部园4B幢20层南
联系人:高婷
电话:025-58835827-801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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