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室外绿化及节能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0/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室外绿化及节能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北京龙妫园农业生态技术研发中心内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6.11亩,主要建设内容:土方作业、绿化施工、游路建设等其它工程。本工程招标金额约为385万元。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土方作业、绿化施工、游路建设、屋面灌溉绿化、太阳能照明灯、园林绿化工程、室外雨水收集利用池等其他工程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上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等。(2)采购工作内容: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3)施工工作内容:勘察、第三方编制施工图清单预算(不计费)、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包括土方作业、绿化施工、游路建设、屋面灌溉绿化、太阳能照明灯、园林绿化工程、室外雨水收集利用池等其他工程等)、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5)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三、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4个月(设计工期15天(含预算编制),施工工期3个半月)。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0月。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施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3、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5、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持有园林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有效身份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拟派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1)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有效身份证;(2)负责施工的项目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有效上岗证、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有效身份证(颁发证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园林绿化协会不做具体要求)。8、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需提供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9、业绩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在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独立施工过单项合同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许可证、经图审的施工图中的任意三种证明材料。 所有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凡材料文件弄虚作假,一律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10、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审报告)。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12、联合体投标要求:(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单位一家且应提供设计资质,施工单位一家且应提供施工资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3)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或盖章)。(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5)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五、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允许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每月到岗不得少于天,如未符合考勤规定,招标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4、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5、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6、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六、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20年5月28日 至2020年6月1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510室 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1-5中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至少提供一个投标人资格要求9中规定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是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4.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8日14时整,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09室。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路28号地 址: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邮 编: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张欢 联 系 人:杨思源、王悦 电 话:010-60155410 电 话:010-84045676 传 真: 传 真:010-8404664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angsy@bjzb.com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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