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066023201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天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0660232010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C0660232010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JC066023201007)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支付外包费用按照中标单价与实际发生量进行支付)。
招标范围:
首年245天(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离行式ATM(含保洁、安全巡查)1310918.14元,90台设备;依附式ATM/现金版智能柜台2000485.85元,263台设备,合计费用3311403.99元(含税)。
第二年及第三年的每年离行式ATM(含卫生保洁、安全巡查)1953000元,90台设备;依附式ATM/现金版智能柜台2980316元,263台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7)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金融行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服务范围须包括清机加钞内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9时至2023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注册单位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一号开标室。
9、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一号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办法:
10.1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具体金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形式。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下载者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均无效),投标保证金应从法人基本账户汇出。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平台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本票、汇票形式递交的:
应将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凭证正本单独封装,随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同时将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纸质正、副本中。
10.3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0.4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12、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会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5个自然日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投标人疏忽而无法及时得知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1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天乐
联系电话: 1762597121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楼901室
邮政编码:210000
邮箱地址:getl@jcec.cn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
联系人:葛天乐
电话:17625971215
电子邮件:getl@jce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0660232010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C06602320100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内容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需南京地区ATM及现金版智能柜台清机集中运营外包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JC066023201007)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支付外包费用按照中标单价与实际发生量进行支付)。
招标范围:
首年245天(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离行式ATM(含保洁、安全巡查)1310918.14元,90台设备;依附式ATM/现金版智能柜台2000485.85元,263台设备,合计费用3311403.99元(含税)。
第二年及第三年的每年离行式ATM(含卫生保洁、安全巡查)1953000元,90台设备;依附式ATM/现金版智能柜台2980316元,263台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7)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金融行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服务范围须包括清机加钞内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9时至2023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注册单位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一号开标室。
9、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一号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办法:
10.1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具体金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形式。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下载者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均无效),投标保证金应从法人基本账户汇出。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平台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本票、汇票形式递交的:
应将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凭证正本单独封装,随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同时将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纸质正、副本中。
10.3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0.4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12、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会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5个自然日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投标人疏忽而无法及时得知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1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天乐
联系电话: 1762597121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楼901室
邮政编码:210000
邮箱地址:getl@jcec.cn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
联系人:葛天乐
电话:17625971215
电子邮件:getl@jce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