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KLXCZJ-2024-05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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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康乐县财政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0-15 10:30:16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0-16 12:00:3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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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设计001 | KLXCZJ-2024-054 | 服务-设计 | 6300.0(元) |
公告内容
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设计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康乐县财政局
二、交易编号:KLXCZJ-2024-054
三、项目名称: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设计
四、项目地点:康乐县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63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六、项目期限:2024年10月19日-10月25日,共7日历天
七、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八、建设规模:详见立项批复
九、招标内容:对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按要求完成施工图以及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过程配合服务。
十、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提供无失信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6、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十一、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2时00分,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2时00分。报名时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资质、无失信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乐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康乐县政协统办楼四楼
联系人:孟晓东
联系电话:0930-4425107
康乐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康发改发〔2024〕248号关于康乐县八松乡龚家庄村板涵改建工程立项的批复(1).pdf
- 附件2:康发改发〔2024〕273号关于康乐县鸣鹿乡哈鹿村刘家沟社水毁道路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