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29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9543-20221124-188
预算金额303.24万元
招标公司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修志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佳0730-8296208
中标公司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尹强18216306888
公告正文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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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9日 | ||||||||||||||||||||||||||||||||||||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2年12月15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28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9543-20221124-188 | ||||||||||||||||||||||||||||||||||||
预算金额:3,032,477.00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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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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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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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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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按约定计取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213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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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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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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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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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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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商务技术文件_03.jpg商务技术文件_03.jpg
商务技术文件_03.jpg商务技术文件_03.jpg
湖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控规)(定稿).doc湖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控规)(定稿).doc
六、分项报价
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
并说明。
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289号
项目名称: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包名称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岳阳楼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868500元 | |
2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南湖新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346800元 | |
3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经开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645500元 | |
4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新港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562200元 | |
5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云溪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416500元 | |
6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君山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48500元 | |
投标报价(元):2988000 | 投标报价(元):2988000 | 2988000元 |
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
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
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
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
六、分项报价
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
并说明。
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289号
项目名称: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包名称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报价 | 备注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岳阳楼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868500元 | |
2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南湖新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346800元 | |
3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经开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645500元 | |
4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新港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562200元 | |
5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云溪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416500元 | |
6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君山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48500元 | |
投标报价(元):2988000 | 投标报价(元):2988000 | 2988000元 |
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
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
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
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
采购人: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代理编号:HNTYHZB2022067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289号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1目录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3四、投标12三、投标文件9二、招标文件8一、总则7第二节投标须知7
1.资格审查主体18第三章资格审查18九、其他规定16八、政府采购政策15七、合同签订14六、中标信息公布14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2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21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20附表1资格审查表193.资格审查结果18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8
4.投标文件的澄清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32.评标程序231.评标方法23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3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2
10.废标259.停止评标258.评标报告复核247.编写评标报告246.推荐中标候选人24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3
第二节技术要求33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33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5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4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36第三节商务要求34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56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51三、授权委托书50二、投标保证金49一、开标一览表4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47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63九、采购需求偏离表62八、合同条款偏离表61七、采购需求响应60六、分项报价59五、投标函57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名称)的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9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8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采购项目预算:3032477元3、委托代理编号:HNTYHZB2022067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289号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0%;¨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0%;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说明: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0%。¨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0%;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 | 3032477元 | 3032477元 | 否 | 否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þ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询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电话:0730-82962081、联系人姓名:李佳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投标说明
(4)邮编:414000(3)联系人:修先生(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东35号(1)名称: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采购人信息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3)联系人:李佳(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富航集团1栋107室(1)名称: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5)电话:0730-8807661
(2)联系人:政府采购交易部(1)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512605352@qq.com(5)电话:0730-8296208(4)邮编:414000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4)电子邮箱:\(3)电话:0730-2966602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第1.2款 |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 否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1、联系人姓名: 李佳 2、电话: 0730-8296208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1、名 称: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 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东35号 3、联系人: 修先生 4、邮 编: 414000 5、电 话: 0730-8807661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1、名 称: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富航集团1栋107室 3、联系人: 李佳 4、邮 编: 414000 5、电 话: 0730-8296208 6、电子邮箱: 512605352@qq.com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þ 接受¨ 不接受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 月1日17时止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þ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 10 项将导致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岳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yys)、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采购项目预算: 3032477元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þ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缴纳方式: |
第18.1款 | 分包 | ¨ 允许þ 不允许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解密时长: 30 分钟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6款处理)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þ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 随机抽取的方式。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1、名 称: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富航集团1栋107室 3、联系人: 李佳 4、邮 编: 414000 5、电 话: 0730-8296208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þ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
八、政府采购政策 | ||
第33.8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允许þ 不允许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2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5、各投标单位不得在同一台电脑上报送投标文件,发现IP地址相同将接受财政相关处罚。6、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提交3份纸质投标文件,并确保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
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二、招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0.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5)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1)开标一览表
(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响应(6)分项报价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投标报价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分包(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9.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19.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19.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1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9.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9.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19.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9.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19.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21.投标截止期20.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20.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0.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20.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
23.串通投标行为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标地点。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评标委员会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7.评标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履约担保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1优先采购:33.政府采购政策八、政府采购政策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2强制采购: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九、其他规定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3.8采购进口产品(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5.1合同价款支付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36.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36.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项目作延期开标,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36.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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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采购人(签字):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日期:年月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4(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提供品目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两型产品: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四批)内的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前三名。 |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程序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文件的澄清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5.4政府采购政策: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评标报告复核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编写评标报告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0.废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停止评标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符合性审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2.投标无效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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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3.投标报价评价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评标总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F1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n=1)。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技术(A1) | 0.5 |
2 | 商务(A2) | 0.4 |
3 | 报价(A3) | 0.1 |
合计 | 1.00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技术部分(F1) | 资料收集与分析 | 6分 | 根据供应商所收集资料情况对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由评委根据方案进行独立计分,内容至少包含:(1、地理位置;2、控规编制概况;3、现状总体情况等);以上现状分析内容完整、与项目相符可行性高的计6分,以上缺一项扣2分,以上三项每项分析内容中欠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F1) | 规划方案 | 2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项目规划方案进行综合分析,由评委根据方案进行独立计分,内容至少包含:(1、基本情况:区位、评估范围、编制历程、资源禀赋、底线约束等;2、对原控规的评估情况:功能定位、人口分布、土地利用、指标体系、居民自建房、道路交通、配套设施等现状; 3、控规实施成效与存在的问题;4、评估结论);以上规划内容完整、与项目相符可行性高的计24分,以上缺一项扣6分,以上四项每项分析内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F1) | 服务方案 | 1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方案进行综合分析,由评委根据方案进行独立计分,内容至少包含:(1、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2、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后期技术服务措施;4、保密工作方案);以上服务方案内容完整、与项目相符可行性高的计16分,以上缺一项扣4分,以上四项每项分析内容欠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F1) | 合理化建议 | 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由评委根据方案进行独立计分,内容至少包含:(1、对宏观政策在规划中落实的建议;2、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等新理念在规划中落实的建议;3、对控规方案优化的建议;4、对交通改善的建议等);以上合理化建议内容完整、与项目相符可行性高的计4分,以上缺一项扣1分,以上四项每项分析内容欠合理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F2) | 类似业绩 | 9分 | 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的类似业绩,每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注:以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依据,未提供不计分。 |
商务部分(F2) | 人员配备 | 25分 | 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计5分注: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2022年8月-2022年10月)在参标供应商缴纳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依据,未提供不计分。拟任本项目其他人员:项目组专业人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多计20分;注:以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2022年8月-2022年10月)在参标供应商缴纳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依据,未提供不计分。 |
商务部分(F2) | 响应文件编制 | 6分 | 响应文件: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2、编页码且准确无误;3、有评分索引且准确到每一个评分项;4、书面整洁无涂改;5、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全部符合前款要求的计6分,有不符合前款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价 | 10分 | 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第五章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岳阳楼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 | 87.203 | 87.203 | 否 | 否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南湖新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 | 35.173 | 35.173 | 否 | 否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经开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 | 64.872 | 64.872 | 否 | 否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新港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 | 56.984 | 56.984 | 否 | 否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云溪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 | 42.628 | 42.628 | 否 | 否 |
1 | 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君山区控规实施评估服务 | 1 | 16.388 | 16.388 | 否 | 否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传导,作为过渡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的依据。二、评估目的本次规划范围涵盖岳阳楼区、南湖新区、经开区、新港区、云溪区和君山区,总评估面积31473公顷。其中岳阳楼区7328公顷、南湖新区4138公顷、经开区6360公顷、新港区6704公顷、云溪区5015公顷、君山区1928公顷。对辖区内已经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一、评估对象第二节技术要求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1、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对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街道(镇)行政区划为基础,统筹考虑道路、市政廊道、水系、绿带、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等空间要素,并与土地储备、成片开发等政策因素和社区生活圈设施配套等实施因素相衔接,参考原控规编制单元,研究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指导下一阶段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四、评估建议3、其他评估。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已编控规是否提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等新理念和新要求进行评估。2、实施评估:对现状人口、建筑、用地、交通、设施等与控规方案的符合性进行评估,评估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情况。已编控规的实施情况以及未来各项设施落地的可实施性进行评估。1、与上位规划的符合性评估:对已编控规与城市总规强制性内容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管控边界符合性进行评估。三、评估内容
服务地点:本次规划范围涵盖的六区服务期限:30日历日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三节商务要求3、加强规划优化引导。将评估中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强制性内容冲突较大的区域,近期需要重点开发或保护区域作为重点优化单元,优先纳入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尽快启动控规修改。分类分情况提出后阶段控规编制和实施的建议。2、明确单元优化引导。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片区功能定位和强制性内容,梳理各层次单元应当引导与控制的内容体系,结合详细规划评估结果,强弱项、补短板,提出各单元的近期建设要求。
支付方式: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提交初步成果后1个星期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三、结算方法注:成果份数在签订合同时约定。2、各次会议汇报材料电子文件。1、《岳阳市控规实施评估》文本;二、规划成果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需书面承若未列入省“三调”失信单位“黑名单”。四、其他要求注:每次付款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的专用发票。第三次:提交正式成果后1个星期内,支付合同报酬总额的10%。第二次:评估文本通过审查后的1个星期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6)联系电话:。(5)项目负责人:。(4)是否分包:。(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
3.合同履行¨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4.合同验收(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3)方式:(2)地点:(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5.组成合同的文件(3)验收标准:。(2)验收方式:。(1)验收主体:。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6.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合同订立地点:
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账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二、投标保证金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大道东35号 |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章第二节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期限: 30日历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招标人指定方式 |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90天 |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支付方式: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提交初步成果后1个星期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二次:评估文本通过审查后的1个星期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三次:提交正式成果后1个星期内,支付合同报酬总额的10%。 |
本章第二节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七、采购需求响应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
一、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致: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二、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
(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须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4、附件4-6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附件4-5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一、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份,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五、投标函年月日
六、分项报价五、投标函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响应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六、分项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分项报价说明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报价 | 备注 | |
1 | ||||
2 | ||||
3 | ||||
… | ||||
投标报价(元):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服务方案、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七、采购需求响应日期:年月日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九、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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