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修复项目)代建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9.8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2023-291
预算金额99.82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振军021-567873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修复项目)代建管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NXC2023-291
2、项目名称: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修复项目)代建管理项目
3、采购内容:代建服务
4、总预算资金:99.8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99.82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受大、中、微、型企业参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公告发布时间2023-12-15至2023-12-22内登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shbs/index.html)在网站内获悉本次项目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5)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12-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3-12-25 13:30:00(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2、磋商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NXC2023-291
2、项目名称:宝山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二期修复项目)代建管理项目
3、采购内容:代建服务
4、总预算资金:99.8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99.82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受大、中、微、型企业参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公告发布时间2023-12-15至2023-12-22内登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bsq.gov.cn/shbs/index.html)在网站内获悉本次项目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5)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12-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3-12-25 13:30:00(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2、磋商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宝山区淞滨路28号6楼 | 地 址: |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 |
邮 编: | 200940 | 邮 编: | 200940 | |
联系人: | 潘振军 | 联 系 人: | 郑晨 | |
电 话: | 021-56787327 | 电 话: | 13681792873 | |
传 真: | / | 传 真: | 66781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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