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FJTP-00091918010143C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8-585582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沙县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府西中路27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0598-58558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林先生、谢先生 联系方式:0591-2805965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988.9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和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正文和附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2-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幢4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918010143CC)
1.招标说明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沙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建设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沙县教育局经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
2.2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沙县。
2.3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2.4 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9988.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0303.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7869.00万元(含教育教学设备采购约6000万元),基本预备费约1816.92万元,包括十个子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4160平方米。最终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政府方确认为准,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沙县城关第三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投资额约601.32万元,校园规划用地面积413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4层框架结构的教学综合楼,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室外景观等相关附属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沙县城西幼儿园建设项目:投资额约2008.52万元,校园规划用地面积613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主要建设3层教学综合楼1幢、班级活动场所、室外景观及活动场所、道路及管网等教育配套设施。开办12个教学班,可容纳360名学生就读。
(3)沙县第三中学教育教学楼建设项目:投资额约1950万元,项目拟利用沙县第三中学原有校园内预留地,规划用地总面积1300平方米,新建一幢教学楼(5层),建筑占地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主体、安装工程6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工程。
(4)沙县金古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约4000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校园内预留地,规划用地面积25333平方米。土地平整工程25333平方米;附属工程包含运动场5500平方米、围墙1760米、校园景观工程1项、场地硬化9600平方米、停车场3488平方米、道路工程3800平方米、管网工程4000米、照明工程1项、绿化2912平方米、门卫33平方米及电子大门2扇等。
(5)沙县城东幼儿园建设项目:投资额约2049.34万元,校园规划用地面积672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主要建设3层教学综合楼1幢,班级活动场所、室外景观及活动场所、道路及管网等教育配套设施。开办12个教学班,可容纳360名学生就读。
(6)沙县第六中学教学体艺楼建设项目:投资额约1549.12万元,校园规划用地面积2473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主要建设5层教学体艺楼1幢,配套建设场地硬化、体艺楼景观、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
(7)沙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投资额约2000万元,项目用地总面积46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03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1幢(3层)、建筑占地1333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室内安装4000平方米;户外管网1171米;场地硬化1297平方米;门卫值班用房30平方米;附属设施2020平方米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等。
(8)沙县第一中学分校建设项目:投资额约12752万元,校园规划用地面积4735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833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幢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科技楼1幢8000平方米,食宿楼1幢建筑面积333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场地硬化、道路工程、户外管网、停车场、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开办36个教学班,可容纳2000名学生就读。
(9)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教学体艺楼建设项目:投资额约4100万元,本项目利用现有校园内预留地,规划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600平方米。新建1幢5层框架结构教学体艺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硬化980平方米,教学体艺楼景观、绿化220平方米等相关附属工程。
(10)沙县实验小学分校建设项目:投资额约8978.67万元,校园规划用地面积3548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19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幢,合计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综合楼、科技楼各1幢,合计建筑面积1090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场地硬化、道路工程、户外管网、停车场、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开办36个教学班,可容纳1800名学生就读。
2.5 纳入PPP项目投资规模:约39988.97万元,最终以奖补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金额为准。
2.6 运营内容:主要为提供项目范围内校园的公共秩序维护、房屋、停车场等公共部位管理、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管理等物业服务。
2.7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注册住所(三明市沙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项目公司中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资金需求计划及建设进度逐步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8 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
2.9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可以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项目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设定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提供本项目总投资额20%的自有资金,约7990万元,具体自有资本金以经政府方批准的投资额为准,通过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总投资额的80%,约31960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且应保障项目进度不受影响,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第三方担保或增信。项目合作期内,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不得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2.10 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整体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自《PPP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运营期为12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11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融、工程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申请文件无效。投标申请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投标申请人须承诺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5)条款要求
(6)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投标申请人需满足本款要求)
(7)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存款金额不少于0.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的存款证明(同个公司不同账户同一日金额可以累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 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2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加值);
③ 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除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部分以外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8)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业绩:
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投标申请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规定)项目(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定;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9)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持股,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10)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幢4楼),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sm.gov.cn/350427)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投标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00万元,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918010143CC]。
8.4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账 号:935007010005136710
8.5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沙县教育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府西中路278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98-5855821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林先生、谢先生
电 话:0591-28059651
10、监督单位:沙县财政局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918010143CC
项目名称: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
致:沙县教育局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沙县教育补短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沙县教育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公告正文和附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和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