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婺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婺城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4〕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金华市婺城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注: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该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小微企业园,土地竞得人自持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部分房产不得转让和销售(含分割转让销售),在公共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使用及消防安全的条件下,生产性用房可按幢、层、竖向单元为基本分割单元,双拼、多拼生产性用房允许竖向单元按层分割,且单层最小分割单元不少于500 平方米。销售均价不超过29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超过3900元/平方米。小微园其他条款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8〕1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21〕58号)文件执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婺城区范围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受让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具体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五、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2.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10时。
3.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5时(以银行平台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26办公室
1.联系电话: 0579-82363482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人:顾先生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4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4〕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金华市婺城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 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龙蟠单元横四路以南、纵六路以西、横七路以北 | 130055. 15 | 工业用地(M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 2.0 -2.5 | 35% -50% | 10% -15% | 生产性用房≤ 4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 60米 | 工业40 | 7810 | 4296 |
注: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
产业类型 | 亩均投资 强度 (万元) | 亩均税收 (万元) | 亩均土地 产出 (万元) | 建设 期限 (个月) |
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325 | ≥400 | ≥30 | ≥500 | 24 |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该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小微企业园,土地竞得人自持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部分房产不得转让和销售(含分割转让销售),在公共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使用及消防安全的条件下,生产性用房可按幢、层、竖向单元为基本分割单元,双拼、多拼生产性用房允许竖向单元按层分割,且单层最小分割单元不少于500 平方米。销售均价不超过29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超过3900元/平方米。小微园其他条款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8〕1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21〕58号)文件执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婺城区范围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受让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具体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
五、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2.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10时。
3.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5时(以银行平台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26办公室
1.联系电话: 0579-82363482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联系人:顾先生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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