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比选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比选项目
2024年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亿元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2024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
二、比选数量及期限
本次比选设置1个标段,中选代理银行数量为1家。
中选代理银行的代理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标段业务约定结束为止。
1标段:监管资金2亿元人民币;
最终结算及监管资金以本次政府专项债实际到账资金为准,如果本次专项债项目取消,则本次比选相应取消,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银行的基本条件
1.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及代理收付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并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3.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小时内、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4.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账户中收付业务信息。
5.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6.主动积极支持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工作,遵守协议规定的各项承诺,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供特殊服务。
7.能按比选人的要求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满足比选人提出的各类资金划拨、监管、反馈等要求。
8.要求参加此次比选的参选人在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设立一家及以上营业网点。
9.各分行范围内只接受一家机构报名,同时该分行辖内相关业绩均可。
10.参选银行须与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良好、且轨道集团已在其开设结算账户。
11.对于前期合作中存在未达报价承诺收益,且未补息到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1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投标截止时间
自该比选文件发出之时起,至2024年4月8日11:30,参选人需将符合要求的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人在组织评标小组评审后将中选结果通知中选人,对未中选人不履行告知义务。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五、参选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企业经营信誉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4.参选报价单及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参选文件一式两份,牢固装订成册后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参选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单位印章。所有参选文件在开标现场开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参选文件。在账户收益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说明:
1、第1项对地方贡献度,由市财政提供,无需提供材料;
2、第2项与南通轨道公司合作贡献度:(1)贷款授信,1号线项目贷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2号线银团以各参贷行银团份额为准,经营性短期融资以获批的正式授信额度为准(不含营销性额度);(2)贷款放款,以三项融资合计放款金额为准。
3、第2项与南通轨道公司合作贡献度,以轨道集团统计数据为准,参选人可于2024年4月8日11:30前与比选人就相关数据进行核对,逾期未核对的视为对比选人统计数据无异议,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开标时将以比选人提供的最终核定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4.参选人在填报第3项账户收益情况时,报价应为可实现的底线收益率,为不设条件的固定报价,区间报价取低值;
5.中选银行在资金监管期内应提供与报价相适应的产品,如无法实现或者因额度或系统限制无法购买,比选人有权采取包括重新调配资金等一切必要措施;
6.所有收益率报价均需符合人民银行或其他管理机构关于收益率上限的自律协定等要求;
7.对前期合作中出现严重不履约情况,且至本次比选时解决方案仍未落地的参选人,比选人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七、评标办法
1、比选人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排名,比选人依据排名先后确定最终中选人。
3、如有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优先选择收益率报价更高的,综合得分与收益率报价均相同的,优先选择合作贡献度更高的,综合得分、收益率报价与合作贡献度均相同的由比选人组织抽签确定最终中选人。
4、在账户收益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5、在资金到位前,若中选银行在与比选人其他业务合作方面出现严重不履约行为,比选人将取消中选银行中选资格,按本次比选排名依次递补。
6、评标小组评委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对落标的比选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61990455
2024年3月29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2024年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亿元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2024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
二、比选数量及期限
本次比选设置1个标段,中选代理银行数量为1家。
中选代理银行的代理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标段业务约定结束为止。
1标段:监管资金2亿元人民币;
最终结算及监管资金以本次政府专项债实际到账资金为准,如果本次专项债项目取消,则本次比选相应取消,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银行的基本条件
1.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政府专项债资金监管及代理收付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并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3.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小时内、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4.具备先进的信息反馈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所代理的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账户中收付业务信息。
5.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
6.主动积极支持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工作,遵守协议规定的各项承诺,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供特殊服务。
7.能按比选人的要求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满足比选人提出的各类资金划拨、监管、反馈等要求。
8.要求参加此次比选的参选人在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设立一家及以上营业网点。
9.各分行范围内只接受一家机构报名,同时该分行辖内相关业绩均可。
10.参选银行须与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良好、且轨道集团已在其开设结算账户。
11.对于前期合作中存在未达报价承诺收益,且未补息到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1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投标截止时间
自该比选文件发出之时起,至2024年4月8日11:30,参选人需将符合要求的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人在组织评标小组评审后将中选结果通知中选人,对未中选人不履行告知义务。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五、参选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企业经营信誉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4.参选报价单及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参选文件一式两份,牢固装订成册后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参选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加盖单位印章。所有参选文件在开标现场开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参选文件。在账户收益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说明:
1、第1项对地方贡献度,由市财政提供,无需提供材料;
2、第2项与南通轨道公司合作贡献度:(1)贷款授信,1号线项目贷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2号线银团以各参贷行银团份额为准,经营性短期融资以获批的正式授信额度为准(不含营销性额度);(2)贷款放款,以三项融资合计放款金额为准。
3、第2项与南通轨道公司合作贡献度,以轨道集团统计数据为准,参选人可于2024年4月8日11:30前与比选人就相关数据进行核对,逾期未核对的视为对比选人统计数据无异议,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开标时将以比选人提供的最终核定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4.参选人在填报第3项账户收益情况时,报价应为可实现的底线收益率,为不设条件的固定报价,区间报价取低值;
5.中选银行在资金监管期内应提供与报价相适应的产品,如无法实现或者因额度或系统限制无法购买,比选人有权采取包括重新调配资金等一切必要措施;
6.所有收益率报价均需符合人民银行或其他管理机构关于收益率上限的自律协定等要求;
7.对前期合作中出现严重不履约情况,且至本次比选时解决方案仍未落地的参选人,比选人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七、评标办法
1、比选人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排名,比选人依据排名先后确定最终中选人。
3、如有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优先选择收益率报价更高的,综合得分与收益率报价均相同的,优先选择合作贡献度更高的,综合得分、收益率报价与合作贡献度均相同的由比选人组织抽签确定最终中选人。
4、在账户收益率报价中设置有条件报价或者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经评委一致认可后,将按照废标处理。
5、在资金到位前,若中选银行在与比选人其他业务合作方面出现严重不履约行为,比选人将取消中选银行中选资格,按本次比选排名依次递补。
6、评标小组评委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对落标的比选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地铁大厦20楼财务部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619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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