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国采[2022]267号采购计划书批准,受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市新市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平湖市强村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平湖市强村智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强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财产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及樱园第三方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YJCG(P)-2022-74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保费预算 |
最高限价(费率上限) |
备注 |
1 |
2023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市新市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平湖市强村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平湖市强村智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强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职工公寓等财产综合保险(一) |
75万 |
0.03% |
服务期限2年,具体保险起止日期根据各厂房及各职工公寓的具体保险起止日期而定。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2 |
2023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市新市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平湖市强村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平湖市强村智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强村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职工公寓等财产综合保险及樱园第三方责任险(二) |
75万 |
备注:投标单位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标项或两个标项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项。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标项一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次保险险种(财产损失险));
标项二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本次保险险种(财产损失险)、责任险);
(四)投标人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对本项目授权后,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可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活动每家保险公司有且只有主体一家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513279454@qq.com)。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三)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
(一)现场递交:投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1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大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邮寄形式递交:建议采用 EMS、顺丰(拒绝到付),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2时00分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请投标人主动致电确认是否已签收),邮寄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3-85272555、13511396724。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注: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做好邮件的相关保护工作,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损坏、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费由投标人自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大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九、特别说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2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三)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主动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260058
地址: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0573-85272555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