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佳园项目标识标牌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引江佳园项目标识标牌工程
项目编号:GN2024-08-369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3日
开标日期:2024年6月14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原野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35620.5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亚伟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51911.81元
公示期: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河区祁门路与南屏路交口
联系人:杜工
电 话:1875620520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盼腾、张健、李旭东
电 话:0551-62220253、15256284432、13965099415
邮 箱:ahtzhaobiao08@163.com
四、监督机构
1.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551-62779149
邮箱:jyglb@ahinv.com,jiwei@ahinv.com
2.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盛经理
电话:0551-65678104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