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gx[gk]2020001
预算金额19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92.46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道枢18650716606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无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福州市红庙岭偱环经济产业园区配套日常运营劳务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0-11-04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乙方: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GX[GK]2020001的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福州市红庙岭偱环经济产业园区配套日常运营劳务服务外包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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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99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按招标文件要求 1924608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贰万肆仟陆佰零捌元整(¥192460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人员到位,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地磅房保安服务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提供服务,到2021年10月31日为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红庙岭村;

4.3交付条件: 人员到岗后,由采购人进行工作安排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道路保洁、消杀、垃圾清运劳务服务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从垃圾专用道路喇叭口处至环二期填埋场公路及专用公路通往焚烧发电厂一、二期道路与危废厂道路的路面(包括红庙岭进场专用公路)清扫道路总长约10公里,边沟清扫保洁,确保排洪沟畅通。同时负责路边杂草(挡墙或坡脚以内)、清理土石。扶正和擦洗路镜、标识牌、沿路挡墙、路灯杆;配合洒水车与清洗车作业辅助。同时负责配合实施办公生活区、一期和二期填埋库区及周边、园区各企业临时消杀任务的机械或人工消杀工作。并协助中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清运等工作(每天需分类和清运的生活垃圾约80公 斤)。 全路段的边沟内不能有杂草,1000米内不能≥3处明显垃圾,不能有成堆垃圾;道路保洁专用道路所设路镜、标识牌需确保随时扶正并保持清晰的。道路保洁员工作是需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如突发情况需立即对路面进行保洁处理,确保垃圾在路面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消杀工作应按甲方安排的计划和规范实施,按药水比例进行加药。当天消杀结束后清理设施卫生、对分类垃圾桶搬运、清洗。对办公楼和食堂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每日配合垃圾清运车辆,机械设施消杀不到的地方应人工消杀。 2、洒水、清扫车驾驶劳务服务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驾驶洒水车、清扫车并按规范操作,对专用道路(含地磅房)进行清洗、保洁,并完成甲方布置的突击任务。 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驾驶车辆,持证上岗,按操作规范对专用道路进行洒水、清扫、冲洗作业,每日至少全路段(含地磅房)冲洗、清扫二次,冲洗、清扫时不得出现丢段、漏段。冲洗、清扫作业时车辆不能超速行驶。如冲洗、清扫作业后的路面、路沿仍有积沙、积土和出现明显污渍的,需进行重复冲洗,冲洗、清扫后道路不能散发明显异味。 3、洗车台劳务服务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清洗环卫运输车辆及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内车辆,做好洗车台及配套设施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以及洗车台及其周边卫生保洁。 规定工作时段内按操作规范对车辆进行清洗工作,并做好记录。车辆排队时需有专人指挥车辆,避免车辆排队堵塞正常交通。不得清洗除环卫运输车辆和甲方人员驾驶车辆之外的其他车辆。及时配合清运污水、污泥,避免污水外溢的。 4、水电工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甲方范围的用电(不含高压)及发电,及时解决中心范围内的各种临时用电用水需求,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负责保管、使用消防泵,用于临时抽排任务。采用24小时轮班制,确保365天均有人员工作。 水电工应持电工证,每日工作巡视检查园区内线路及用电设备情况,及时修复责任区域内水、电线路故障。如遇停电事件应及时核实停电原因并及时发电。定期开启发电机和移动消防泵检查,以确保设备处正常状态。 5、森林防火巡视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山林的巡视工作,巡视山路约长12公里,每次巡逻人员需2人,确保安全。每天手持巡更机巡逻并在规定地点刷地点钮。发现明火作业、盗伐林木、场界侵占行为及聚众赌博等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向中心相关科室汇报。不得在巡视时间内串岗、坐岗、干私活。负责保管好巡更机和地点钮,如有设备损坏由乙方赔偿。 6、安防保卫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工作日夜间(当日16点至次日8点)、双休日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甲方办公楼、实验楼、油库、维修车间及其周边安防、巡逻工作。每2小时巡逻一次,外出巡逻需2人一起,确保安全。发现安全问题或灾害隐患应及时汇报,确保甲方各类财产安全。 7、地磅房保安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按照甲方规定做好进出填埋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禁闲杂无关人员和未经许可车辆出入,严禁车辆或人员携带非许可物品出入填埋场。采用24小时轮班制,确保365天均有人员工作。 需由省公安厅审批的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保安人员至少4人,保安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内,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上岗证,身体健康,需适合在红庙岭地区三班倒上班执勤。上岗证需报甲方备案,如保安人员调整,应征求甲方同意并及时重新备案,确保保安上岗人员与证件相符。每天负责对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地磅房及时登记询问,严禁闲杂无关人员和未经许可车辆出入,严禁车辆或人员携带非许可物品出入填埋场,并做好保安岗亭周边卫生。 8、办公楼卫生保洁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及周边设施卫生保洁工作。保洁范围包括:办公楼大门口及其周边卫生;办公楼走廊、楼梯、护栏及窗户、防盗网等;小会议室、大会议室、卫生间。宿舍楼走廊、楼梯、护栏、及窗户;实验楼公共卫生(楼内公共区、走廊、楼梯及卫生间等;中标期内需派人对办公楼和实验楼的储水池至少清洗二次。 所辖的卫生保洁区域每个工作日至少打扫1次,出入口玻璃门、玻璃窗、玻璃隔栏、楼层卫生间在可擦拭范围需及时保洁。所辖区域墙角旮旯不得有蜘蛛网,飞虫等动物。会议室地面、沙发、茶几、桌椅应及时清洁,同时妥善保管保洁用品,必要时应完成甲方布置的其它临时突击保洁任务。此外,服务期内应清洗办公楼和实验楼的储水池至少2次。 9、二期填埋场调节池、一期填埋场渗滤液抽排及周边设施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负责二期填埋场区垃圾坝以下至明渠段渗滤液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检、维护、清堵、维修、抢修等工作。含DN400渗滤液PE管(长度200米左右)、明渠管道(约800米)、渗滤液调节池、沉砂池、排洪渠、流量计、阀门等。 负责二期填埋场调节池抽排水(含膜面水和渗滤液)以及抽水泵、排水管的维护和抽水管突发堵塞时的抢修工作。 负责二期调节池周边道路的保洁以及维护、二期调节池周边排洪沟清淤及维护、沉砂池清淤清堵覆膜工作。 负责各采样点(12个监测井)及沿途道路的除草及维护工作。采样点维护工作包括:地下水12个监测井洗井(每月2次)、地下水水井周围2米范围内杂草清理及道路维护、渗滤液采样点周边杂草的清理及道路维护、二期填埋场调节池阀门的维护保养。做好每个月监测辅助其它临时工作。负责检查调节池水位和流量计及沉淀池是否正常。同时检查一期填埋场渗滤液抽排及流量计运行是否正常。 每日沿线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巡查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服从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专用排水管及阀门维护保养,对各采样点周边及沿途道路进行维护,对二期填埋场调节池水位和污水流量(一期、二期)记录要做到及时、准确。 10、机要通信用车驾驶劳务服务工作内容与工作标准: 专职驾驶一部机要通信用车,往来甲方与市区,用于机要通信、开会等。随时待命,有加班任务的另行通知(加班每月10次左右,具体加班时间以实际为准,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驾驶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安全驾驶车辆,持证上岗。 11、其他要求: (1)乙方要根据劳务外包的合同要求,强化环精细化作业管理。配足劳务工人,合理编排作业班次;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质量达标。 (2)乙方应有自查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自查频次。对劳务工作内容真正做到监管到位、责任到位,确保甲方劳务外包各项工作质量达标。 (3)甲方检查的全过程对外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监督和查询。 (4)工作人员要求: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含)以下,女性50周岁(含)以下。 (5)承包本项目合同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工作管理。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2考核要求: (一)乙方要根据劳务外包的合同要求,强化环精细化作业管理。配足劳务工人,合理编排作业班次;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质量达标。 (二)乙方应有自查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自查频次。对劳务工作内容真正做到监管到位、责任到位,确保甲方劳务外包各项工作质量达标。 (三)信息查询。甲方检查的全过程对外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监督和查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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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25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不含地磅房保安服务费用)。
2 8.25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不含地磅房保安服务费用)。
3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4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5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6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7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8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9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10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11 8.33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12 8.37 按中标金额折算每月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13 0.08 按中标金额折算的每月地磅房保安服务部分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14 0.08 按中标金额折算的每月地磅房保安服务部分金额,在完成每月考核后进行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0%。说明:乙方需在签订合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转合同金额的10%到甲方指定账号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无履约异常,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5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中标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乙方中标后,如果因乙方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的; (2)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10.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4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人员调配,乙方须在30分钟内对甲方需求作出响应,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现场人员到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提供的其他服务。 10.7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劳务服务企业考核评分办法》要求的,乙方应按照《劳务服务企业考核评分办法》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附件:劳务服务企业考核评分办法: 服务内容 扣分细则 道路保洁、消杀、垃圾清运劳务服务(最高扣20分) (1)道路,每1000米内≥3处明显垃圾的扣1分;在此标准的,视情况在1分之内扣分,超标的,每增加1处扣1分;发现路面有成堆垃圾的,每堆扣1分; (2)道路保洁工作时间段未发现有工作人员在现场清扫的(6:00-10:00)或其它时段未发现有人现场巡查保洁,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每季度至少清理沿路挡墙、路灯杆及路沿杂草和土石块一次,如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明显污渍扣2分(长度50米范围内); (4)保洁时间段发现有人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边沟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5)全路段内发现路沿与边沟内杂草生长密集,明显未定期清理的,发现一次扣1分。 (6)发现道路所设路镜未扶正或者不清晰的,每面路镜扣1分。 (7)道路沿线每1000米内≥3处的交通标志标识,水泥防护栏,底部距地面2米左右的路灯杆未按时清洁,致使无法识别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8)发现道路保洁员作业时未着反光背心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 (9)因突发情况需立即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洁处理,甲方发出通知1小时内未发现保洁人员到岗处置的,扣2分。 (10)未完成对办公生活区、一期和二期填埋库区及周边进行消毒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 (11)指定消杀区域未进行消杀的,发现一次扣2分; (12)未按照甲方安排,完成对园区企业临时消杀任务的,发现一次扣2分; (13)消杀结束后未及时清理卫生,每发现一次扣1.5分; (14)消杀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维护或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每发现一次扣3分; (15)未完成每天垃圾分类或每天不及时清洗垃圾桶,发现一次扣1分; (16)未及时清运办公楼与食堂垃圾,导致苍蝇、蚊子等生物滋生,影响环境的,发现一次扣3分。 洒水、清扫车驾驶(最高扣10分) (1)专用道路洒水、清扫作业每日至少全路段(含地磅房)冲洗作业二次,未进行冲洗、清扫的,发现一次扣3分,冲洗清扫时出现丢段、漏段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冲洗作业时发现车辆超速行驶的,每辆扣2分; (3)冲洗清扫作业后的路面、路沿仍有积沙、积土和出现明显污渍的,视污染情况每1000米扣1分—3分; (4)冲洗清扫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道路散发明显异味的每次扣0.5分。 洗车台运行管理部分(最高扣10分) (1)规定工作时段内未发现工作人员进行车辆清洗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因人为拖延而导致车辆排队堵塞正常交通的,发现一次扣1分。 (2)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发现一次扣1分。 (3)未经甲方同意,清洗环卫运输车辆和甲方人员驾驶车辆之外的其他车辆的,发现一次扣2分。 (4)未及时清运污水、污泥,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污水外溢的,发现一次扣2分。 (5)未经甲方同意,将槽车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现一次扣3分。 (6)洗车场周边卫生较差,发现一次扣1分。 水电工工作部分(最高扣10分) (1)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日工作巡视和登记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2)责任区域内照明或者水电线路出现故障未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3)停电发生后未及时核实停电原因并及时解决的导致场区工作受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4)没有定期开启发电机和移动消防泵检查,导致使用时发现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发现一次扣3分。 山林管护工作部分(最高扣10分) (1)山林管护工作时间段未发现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巡视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2)山林管护期间发生火灾、盗伐树木、场界侵占行为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3)工作人员在作业时间内串岗、坐岗、干私活,每发现一次扣1.5分。 (4)巡逻时间段少刷一次地点钮的,发现一次扣1分。 安防保卫、地磅房保安(最高扣10分) (1)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出未进行登记询问,造成影响正常生产的,发现一次扣3分。 (2)未尽到职责,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除按照财产损失情况折价赔偿外,一次扣5分。 (3)保安岗亭工作区域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发现一次扣1.5分。 (4)工作时段驻现场安保人员出勤人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一人扣1.5分。 (5)未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或发现安全问题和灾害隐患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一次扣4分。 (6)发现地磅房保安人员与甲方备案的人员不符,或无证上岗的,发现一次扣10分。 办公楼卫生保洁 (最高扣5分) (1)所辖的卫生保洁区域每个工作日至少打扫1次,发现工作日未进行打扫的扣2分。 (2)所辖区域出入口玻璃门、玻璃窗、玻璃隔栏在可擦拭范围有明显污渍,并在三日内未清理的,发现一次扣1.5分。 (3)所辖区域各楼层卫生间有明显污渍,二日内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扣1.5分。 (4)所辖区域墙角旮旯有蜘蛛网,飞虫等动物的,发现一次扣1.5分。 (5)所辖区域内的会议室地面、沙发、茶几、桌椅等有明显污渍,二日内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扣1.5分。 (6)保洁用品未妥善保管,造成损坏和丢失的,发现一次扣1分。 (7)未按场部要求完成临时突击保洁任务的,一次扣3分。 (8)服务期内未按照要求清洗办公楼和实验楼的储水池的扣3分。 监测辅助工作管理部分(最高扣15分) (1)未按要求沿线检查和记录排水情况的,发现一次扣2分,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次扣3分。 (2)未按时上报巡查情况的一次扣1分,发现异常状况未及时上报,一次扣3分,未按时上报并造成污染事故的扣5分。 (3)未服从甲方技术人员要求进行专用排水管及阀门维护的,一次扣2分,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次扣3分。 (4)对各采样点及沿途道路的维护工作不及时,扣1分,影响采样工作的一次扣2分。 (5)参加垃圾分析的工作人员不到位的,每人次扣2分,不服从技术人员要求开展工作的,每次扣2分。 (6)二期调节池水位和污水流量记录不及时、不准确的,发现一次扣1分。 (7)看管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物资丢失的,除按残值等价赔偿外,每次扣3分。 (8)不服从工作安排,对科室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2分。 (9)其他未完成内容,一次扣2分。 机要通信用车驾驶(最高扣5分) (1)违规驾驶车辆的,一次扣1分; (2)没有在岗待命的,发现一次扣1分; (3)公车私用的,一次扣5分,并要求更换驾驶员。 一、评分方法: (1)评分标准以百分制计分。 (2)总评得分以科室日常考核和定期抽查扣分累加。当月检查总评得分作为甲方每月劳务费用派发的主要依据。 (3)在总评分中任何单项劳务服务内容的分数扣满后,乙方仍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除拒绝支付当月全部劳务费用外,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二、费用支付 (1)服务期间服务考核分在90分或以上的,扣除人员考勤费用后全额支付当月劳务费用。 (2)低于90分的,在扣除人员考勤的费用后,剩于的服务费用按所扣分数的相应比例下降。(如当月扣20分,则劳务费用下降20%) 三、人员数量考核标准 考勤按排班执行,所有在岗劳务人员须每天脸膜签到(具体签到时间及次数详见人员报价表后的注意事项)。若考勤中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未签到次数少于二次以内(含二次),则扣半天工资,签到少于二次以上的扣一天工资。扣除工资标准按日工资的1.5倍计算(按每月报价除以30天计)。 四、注意事项 (1)每个岗位人员(计每日16人)需每日脸膜签到4次,工作时间为365天,每日早上7点至下午6点(其中地磅保安人员及水电工需24小时轮班,每天至少有1人签到,晚上至凌晨需签到增加3次,具体时间按甲方规定时间为准),当天工作未完成的,工作时间要相应延长。 (2)乙方应按劳动法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有必要需增加替班人员,报价内应包含各工种人员替班的额外费用以及五险一金、意外伤害险、伙食费、交通费等。甲方安排住宿,吃饭场所(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工作人员要求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男:60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上班期间均要服从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任务(如抢险、消防)。若遇迎检、防台抢险等应急任务,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有超过原定工作时间的,乙方自行承担加班费用,因此,乙方在人员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提供所有红庙岭中心服务的工种人员的工伤及意外伤害险的缴费凭证及保单(至少21人),若未及时提供,则推迟支付当月的劳务费。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所需的劳保用品(如:雨鞋、雨衣、反光背心、安全帽、草帽、口罩、手套等)。由于部分路段路边沟有加水泥盖(约2公里),乙方还应自备水泥盖吊装工具。其它工具、易耗品等则由甲方提供。由于红庙岭园区范围较大,需自备交通工具用于每日运输工作人员与工具。因此,乙方应在管理费的报价中用中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4)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如:发电机、电缆、水泵、洒水车、清洗车等以实际移交签证为准)需妥善使用与保管,使用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时维修与赔偿,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可根据需要减少各岗位工作人员,减少人员的会提前7天提出,乙方应无条件满足,从通知起下个月人员费用按对应人员每月工资相应减少。其它费用(如税率、利 润、管理费等)也按相应比例下调。 。

甲方: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乙方: 福州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村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楼二层A3室305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道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459413827
联系方法: 1865071660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 账号: 350 5018 9000 7000 03 12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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