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和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和县乌江镇幼儿园二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和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和县乌江镇幼儿园二园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11-2024-0535 | |||
标段名称 | 和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和县乌江镇幼儿园二园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11-2024-0535001-1 | |||
招标人 | 和县教育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2-340523-04-01-520188 | |||
最高限价 | 1641.551644万元 | |||
代理机构 | 中咨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北路59号潘宗芹1916540902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9:00:00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隆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 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银河幸福广场商业D幢办2117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2567656.69元 | |||
项目负责人 | 李德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80810799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路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 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249号中建芙蓉工社4栋826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2572013.01元 | |||
项目负责人 | 王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湘243161753808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贵州黔交公路桥梁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 工期 | 365日历天 | |
地址 | 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匀都国际A栋20层 | |||
投标价(元) /费率(%) | 12576352.44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志茂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贵522015201638111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思羽17730004992)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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