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鸿燕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琴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军五龙13-1、13-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20-420504-70-03-0277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27万平米,其中小区景观面积约3.57万平米,东侧山体边坡喷播防护面积约2.2万平方米,叠墅区上叠样板间精装修(家具、家电、软装),小区大门土建及装修等。
2.2建设地点:五龙三路与双十路交叉口。
2.3招标范围:
①设计招标范围:小区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小区夜景亮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叠墅庭院样板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叠墅样板间装修方案设计;上叠样板间装修施工图及软装设计等。
②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工作内容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叠墅住宅区、幼儿园区域景观施工(含庭院样板施工);小区大门土建及装修;小区夜景亮化施工;叠墅精装样板间施工(含软装)、看房通道施工;小区及地下室车位标示标线、室外道路热熔标线、标识标牌施工;幼儿园及叠墅区住宅空气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叠墅高边坡修坡开挖、配套设施及坡面绿化施工;叠墅烟道净化设备、不锈钢成品消防水箱采购及安装;沙盘模型及LED屏幕采购及安装、前台互动投影、电子楼书系统制作、互动VR看房制作等。
2.4履约期限: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成果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工程施工工期一致。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5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综合类(C3证)或(机械类(C1证)和土建类(C2证))。上述两种情况均可]; 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上传上述所有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 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须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 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29号
联 系 人:李鸿燕
联系电话:0717-62347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人:王小琴、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时    间: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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