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由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2标段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包件1:风化料28万方;包件2:回填土30万方;包件3:砂9.1万吨;包件4:石灰岩9.05万吨。本次材料的供货地点:包件1、2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北店子村,包件3、4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仁兆镇309省道与美璞路交叉口西380米。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人图纸要求,生产厂家提供材料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同时承担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4个包件,包件1:风化料28万方;包件2:回填土30万方;包件3:砂9.1万吨;包件4:石灰岩9.05万吨。
注:
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包件1风化料、包件2回填土以现场施工处与测量组出具的压实方量作为结算依据;包件3砂含水率要求4%以内,到货后经甲方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根据试验室检测报告含水率超出4%以外的部分,在实际结算中予以扣除;包件4石灰岩以到货后经甲方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根据试验室检测报告至少扣1%的石粉及杂质。 供货周期:2023年8月-工程施工完成。(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如为代理商,要有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格要求:包件1报价人需提供料源合法性保证函,保证所供材料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料源储备规模不得少于14万方。说明料源地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包件2报价人需提供料源合法性保证函,保证所供材料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料源储备规模不得少于15万方。说明料源地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包件3报价人提供生产厂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我方质量要求的正规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证明,料源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等。说明生产厂家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包件4报价人提供生产厂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认证体系证书,符合我方质量要求的正规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证明,料源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等。需说明生产厂家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3.1.3:业绩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报价人企业业绩达标,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报价人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所报价同类材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国内销售总量不低于3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附截图”)。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1.5其他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6日10时00分到2023年8月18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8月18日17时30分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工商网站查询截图也可)、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如有授权人)的公司资料,用原件彩印后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dhsjsfz2022@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徐耘辉:15910090401;房青青18396801158)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PDF文件和邮箱标题命名为:包件1或2或3或4报名资料:**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4.4 采购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价项目简称。(例如:**公司报名包件1或2或3或4竞谈)
收款单位: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账户:8179 6230 1421 0055 15
4.5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2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套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竞谈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送交竞谈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竞谈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南海路1号沈海改扩建ZT2标段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谈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竞谈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竞谈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902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蓝湾智谷5号楼8楼
联 系 人:陈经利18678875756
联 系 人:徐耘辉:15910090401;房青青18396801158
邮 箱:Sdhsjsfz2022@163.com
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由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风化料、回填土、砂、石灰岩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ZT2标段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包件1:风化料28万方;包件2:回填土30万方;包件3:砂9.1万吨;包件4:石灰岩9.05万吨。本次材料的供货地点:包件1、2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街道北店子村,包件3、4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仁兆镇309省道与美璞路交叉口西380米。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人图纸要求,生产厂家提供材料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同时承担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4个包件,包件1:风化料28万方;包件2:回填土30万方;包件3:砂9.1万吨;包件4:石灰岩9.05万吨。
注:
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包件1风化料、包件2回填土以现场施工处与测量组出具的压实方量作为结算依据;包件3砂含水率要求4%以内,到货后经甲方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根据试验室检测报告含水率超出4%以外的部分,在实际结算中予以扣除;包件4石灰岩以到货后经甲方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根据试验室检测报告至少扣1%的石粉及杂质。 供货周期:2023年8月-工程施工完成。(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如为代理商,要有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格要求:包件1报价人需提供料源合法性保证函,保证所供材料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料源储备规模不得少于14万方。说明料源地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包件2报价人需提供料源合法性保证函,保证所供材料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料源储备规模不得少于15万方。说明料源地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包件3报价人提供生产厂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我方质量要求的正规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证明,料源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等。说明生产厂家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包件4报价人提供生产厂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认证体系证书,符合我方质量要求的正规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证明,料源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等。需说明生产厂家实际情况,以便采购方实地考察取样。
3.1.3:业绩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报价人企业业绩达标,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报价人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所报价同类材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国内销售总量不低于3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附截图”)。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1.5其他要求:(包件1、2、3、4要求相同)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6日10时00分到2023年8月18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8月18日17时30分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工商网站查询截图也可)、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如有授权人)的公司资料,用原件彩印后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dhsjsfz2022@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徐耘辉:15910090401;房青青18396801158)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PDF文件和邮箱标题命名为:包件1或2或3或4报名资料:**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4.4 采购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报价人单位简称及报价项目简称。(例如:**公司报名包件1或2或3或4竞谈)
收款单位: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账户:8179 6230 1421 0055 15
4.5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2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套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竞谈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送交竞谈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竞谈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南海路1号沈海改扩建ZT2标段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谈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竞谈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竞谈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902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蓝湾智谷5号楼8楼
联 系 人:陈经利18678875756
联 系 人:徐耘辉:15910090401;房青青18396801158
邮 箱:Sdhsjsfz2022@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