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4202207190121
预算金额48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康0731-843179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2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 2022-08-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湘江基金产业园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420220719012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1-430104-04-01-597250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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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湘江基金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2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湘江基金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景观道东侧,南至福元路大桥,北至岳华垸泵站,东临湘江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开发低密度产业办公用房,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设计按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米,用地面积约3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最终地块规划指标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为准。项目估算投资额约为48240万元。

2.4服务期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项目建设周期约2.5年,其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备案。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方案确定后的30 个工作日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包括初勘、详勘、施工勘察、探测等服务),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为设计提供完整的地勘资料,及委托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配合施工服务。设计服务范围为项目主体建筑的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包含钢结构及二次深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工程,以及其余各相关专业和专项设计的方案(如有)至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含软装)、园林景观、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泛光照明、幕墙、门窗栏杆及百叶(含二次深化)、装配式、基坑支护、标识标牌导视系统、地下车库停车动线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意见、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外部场地管线综合设计、红线内项目配套工程设计、地上部分停车场、道路衔接工程、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设计;本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配合、报批、报建以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当满足对应设计阶段编制深度和审批的需要。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对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经济评价、工程量清单(模拟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控制、工程款支付审核等)、结算初审(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概预算评审、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1、设计阶段:①配合委托人完成概算编制及审核;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限额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各类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测算(包括同类设计的不同方案或不同版本图纸的测算);针对不同设计方案、设计做法、建筑形式、施工方法、不同材料设备选型进行成本分析比较;对各分项工程和各设备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造价分析比较,从造价角度提出专业意见供委托人参考;④参与各阶段、各版本图纸会审:各阶段对标分析并提出选材/设备及设计方案优化建议:根据委托人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综合性成本意见,包括提出设计优化方面的建议,以使设计符合委托人的造价控制目标;⑤协助委托人编制限额设计任务书(包括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提供技术经济指标,协助委托人完成各设计阶段目标成本的编制;提供目标成本的控制建议。2、.交易阶段:①工程量清单(模拟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答疑文件造价部分的回复。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协助清标工作等。④完成除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范围以外的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备、检测、监控等各种公开招标、内部招采项目);对招标图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清单编制及时、准确,节点符合委托人要求,工程量计算准确。⑤对委托人要求的材料品种、品牌进行了市场调查,提交调查报告。⑥招标工作完成或预算价确定后,指标含量的分析等。 3、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造价控制管理。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如有)。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⑤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成本台账维护及成本相关资料档案管理。⑥协助委托人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⑦驻场服务:定期参加工程造价会议,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施工质量、重点关注施工现场有无偷工减料、替换材料、未按要求施工等现象。4、竣工阶段:①协助委托人 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②建设项目成本后评价等。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的定义按照长政发〔2018〕12号文件规定: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体建筑、通讯建筑、交通运输建筑以及其他建筑等。下同)设计业绩、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房屋建筑类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各一个。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造价咨询三项服务内容中的至少两项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要求:1、专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及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2、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3、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学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一致。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由拟任设计负责人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本项目造价咨询现场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 现场驻场人员要求:①土建(含精装修)专业(驻场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专业),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②安装专业(驻场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造价咨询现场驻场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造价咨询现场驻场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4)入湘建筑业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他资料”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⑤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或■3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8月12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招 标 人: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13#栋3层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鲁先生、简先生

电 话:0731-8972004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周康

电 话:0731-84317978

传 真:0731-8431078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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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最高限价说明.pdf
最高限价说明及对外发布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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