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88.5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8.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单工0874-712282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曦0871-683929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改(扩)建工程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2199.7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3-17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监察科0874-7122825
备注: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3年03月17日09:00时至2023年03月23日17:30时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注意事项: ①根据《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纸质文件的通知》,凡进入曲靖市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一律取消相关环节的纸质文件,全面实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询标澄清等工作,不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光盘。本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光盘要求均以本要求为准。 ②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办理相关业务一律采取“网络申报、线上办理、电话咨询”办法,通过网上“不见面办理”。具体事项详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 经办人: 单工
办公电话: 1388718718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朱曦
办公电话: 0871-68392938 移动电话: 1362945140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300170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改(扩)建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3-23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4-13 09:00
开标地点: 市本级6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588.52676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烟草公司宣威分公司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改(扩)建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板桥烟站石缸收购点总用地面积为2199.74㎡,拟在原址进行改(扩)建,拆除原木屋架仓库及砖混二层业务用房、公厕等总建筑面积:1405.74㎡;改建总建筑面积为1973.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79.48㎡,地下建筑面积为293.91㎡);其中新建收购用房一幢,建筑面积约1234.39㎡,拟新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全框架管理及辅助用房一幢,建筑面积约708.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4.18㎡;地下建筑面积为293.91㎡,地下泵房、发电机房及500m?消防水池;新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约30.91㎡,以及室外消防管网、场地砼、硬地绿化停车位等室外附属工程。 2.2.2具体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曲靖市宣威市板桥街道石缸村委会。 2.4投资规模:5885267.67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2.6质量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较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1、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2、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5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须提供各级建筑市场监管网企业业绩信息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须提供各级建筑市场监管网企业业绩信息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注:截止投标时间前一年内成立的新公司,无须提供业绩证明。 3.6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社保系统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须提供各级建筑市场监管网企业业绩信息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合同须提供各级建筑市场监管网企业业绩信息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3.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社保系统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 3.8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无在建、待建项目)、质量员1人、标准员(建筑专业(省外未分专业的除外)、不得兼职)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以上人员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社保系统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 3.9提供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责任承诺书。 3.10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 3.11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12提供不转包承诺。 3.1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4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3.15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 3.16提供廉政信用承诺。 3.17提供安全责任承诺。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4-1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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