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自治区生态园林城市4个特色项目、两个专项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釆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C-96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自治区生态园林城市4个特色项目、两个专项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80000
最高限价(元):7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自治区生态园林城市4个特色项目、两个专项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元):7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阿克苏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自治区生态园林城市资料汇编、遥感编制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釆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釆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并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5)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阿克苏市北京路67号(综合办公区)2号楼2楼
联系方式:0997-2280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奕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18197525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向东
电 话:1819752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