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202024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包钢股份企划部
招标联系人胡祥卫0472-2668995
招标代理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宗舒阳0472-266963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企划部。
项目编号ZO22020249
项目概况:一、服务内容 1.主要内容包括: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尾矿伴生萤石资源,发挥白云鄂博铁矿资源优势,包钢股份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成立合资公司。本次评估是为确定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收萤石资源专有技术的普通使用权价值。(金石资源已委托评估,本次评估是对金石资源该项专有技术的普通使用权价值进行复评。) 2.质量要求: (1)内容客观真实 (2)注意评估过程的合法性 (3)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4)全面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 3.服务时间: 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被评估单位地点位于杭州市,中标金额包含差旅费等一切费用。评估后,评估底稿全部提供给包钢股份企划部。2.项目概况 项目ZO22020249,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投标邀请函发出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出投标邀请函,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1 名称: 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 资质要求: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发票复印件或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2.拟派项目组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人(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本项目递交截止期前5个完整年度(2017-2021年)内未受到中国财政部、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含分支派出机构的谈话、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亦未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以评标当日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2019年至今制造业技术类专利评估或专有技术类无形资产项目评估的经历,需提供资产评估案例(附案例合同复印件及评估报告摘要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03/06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李雪晨(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3/0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股份企划部;联系人:胡祥卫;联系电话:0472-2669240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股份企划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张慧
联系电话:2669160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宗舒阳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项目概况:一、服务内容 1.主要内容包括: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尾矿伴生萤石资源,发挥白云鄂博铁矿资源优势,包钢股份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成立合资公司。本次评估是为确定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收萤石资源专有技术的普通使用权价值。(金石资源已委托评估,本次评估是对金石资源该项专有技术的普通使用权价值进行复评。) 2.质量要求: (1)内容客观真实 (2)注意评估过程的合法性 (3)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4)全面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 3.服务时间: 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报告自中标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被评估单位地点位于杭州市,中标金额包含差旅费等一切费用。评估后,评估底稿全部提供给包钢股份企划部。2.项目概况 项目ZO22020249,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评估 | 自中标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评 | 《报告》初稿提交,由业主单位、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交流,按照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 100,000.00 | 0.00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李雪晨(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3/08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股份企划部;联系人:胡祥卫;联系电话:0472-2669240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股份企划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张慧
联系电话:2669160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宗舒阳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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