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光华星城等全区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棠梅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20fj24ep31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仇恒欢1885555060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光华星城等全区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棠梅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WH020FJ24EP3115

(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585号)

标段名称

光华星城等全区安置房安居工程改造整治项目之棠梅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WH020FJ24EP311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荆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红旗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主任 1395619936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联系人及电话

仇恒欢 188555506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2日9:1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

7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成俊(设计负责人:张成俊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规划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苏1322008200901604(202001001073

工期(天)

27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高邮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

投标人奖项

2020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观潮路跨古运河大桥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高邮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

71.68%

项目负责人

姓名:安美莲(设计负责人:袁林)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134201520151486209271192711210073

工期(天)

27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宿州市??桥区2019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二标段工程

投标人奖项

安徽省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大发融悦 28#楼)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宿州市??桥区2019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二标段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

72.16%

项目负责人

姓名:樊吉祥(设计负责人:丁翔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学高级工程师

资质证书编号:151200620100821420233401052

工期(天)

270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产业服务配套提升项目-音乐坊范围老旧院落改造(2021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投标人奖项

0二三年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省优质工程)(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综合实训中心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天全县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基准价:71.81%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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