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第三方监测(批量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305-04-01-7506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慧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家铭137602370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2
公告正文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第三方监测(批量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编号: 2212-440305-04-01-750654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第三方监测(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2212-440305-04-01-750654005
工程类型: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年02月10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2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0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4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 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 林慧婷
办公电话: 13922833956 传真:
手机号码: 13922833956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8楼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家铭
办公电话: 13760237036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212-440305-04-01-750654005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批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第三方监测(批量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02 18:00
项目编号: 2212-440305-04-01-750654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部分估价: 994.355796 万元 计划总投资: 6914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 深圳市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8个项目批量招标,8个项目分为3部分,每部分分别确定1名中标人。每家投标人至多中标1个部分。 第一部分:甲子塘水厂项、公明将石02-35地块项目; 第二部分:宝龙东地区04-10地块、坪山沙湖消防站、梅林公安街东侧地块项目; 第三部分:深圳大学总医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宿舍(周转公寓)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
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3、投标人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注: 1.本项目投标阶段投标人至少拟派1个项目负责人及3套项目管理团队,上述3套项目团队成员任职不得相互交叉重复,项目负责人除外。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
其他: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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