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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950t饲料添加剂、20534t配合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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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者:发布日期: 2021-09-27
名 称: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张政办发〔2021〕27号

ZJJCR—2021—0102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为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事项承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赋权清单,切实加强赋权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根据事项赋权方式,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审批程序,逐项编制审批服务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对明确审批直报的事项,园区审核后直接向省级部门报送,同时报市直相关部门备案。对园区暂不具备直接办理条件的事项,赋权部门和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协商后,可设置适当的过渡期,并继续做好过渡期间事项办理工作。

二、明确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确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对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不缺位、不越位。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深入推进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力推进园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明确张家界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效能监管和日常考核。

三、完善配套举措。清单中明确的赋权事项及赋权方式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新出台的改革举措,以及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调整,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管理。对直接赋权事项,园区可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对委托行使事项,可采取“见章盖章”方式行使,市、区县相关部门应当充分认可园区作出的审批服务决定,原则上不再作任何实质性的审查审核。我市其他省级园区,可参照本通知确定赋权事项。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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