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县梅溪镇长林垓村房屋拆除残值处置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sct-2023-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18768366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梅溪镇长林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县梅溪镇长林垓村房屋拆除残值处置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SCT-2023-10-1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与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二楼)。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吴先生,联系邮箱:992961738@ qq.com,联系电话:18768366363。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二楼会议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二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梅溪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银行账号:811289635000350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92961738@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7)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成交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梅溪镇长林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9572708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768366363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0.1 KB
一、项目编号:ZJSCT-2023-10-1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房屋残值最低限价(元) |
1 | 安吉县梅溪镇长林垓村房屋拆除残值处置项目(第二次) | 详见第三章磋商要求 | 481302 |
注:1、本项目房屋残值费最低限价为481302元(含税),磋商总报价(房屋残值评估总价)不得低于房屋残值最低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其余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与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二楼)。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吴先生,联系邮箱:992961738@ qq.com,联系电话:18768366363。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二楼会议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二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梅溪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银行账号:811289635000350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92961738@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7)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成交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梅溪镇长林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9572708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768366363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9幢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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