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石柱厂LED大屏及配套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17.93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93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比选项目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石柱厂LED大屏及配套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2.2 建设内容采购安装户外LED大屏及配套服务1套(P2.5户外全彩屏,尺寸: 5.86米*2.98米),LED系统工程范围包括:控制系统、支撑架结构(钢结构)系统、LED屏装修、LED音频输出播放系统、LED配电系统以及其它应配置的配套系统。

2.3 投资估算:179365.60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4 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7个日历天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7个日历天,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5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7 工期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参考《各类招标资格条件设置汇总表》设定)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还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

3.3 必须提供20201月1日以来销售额为10万元的招标类似业绩1 个,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法人章的销量证明);

3.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施工方案,格式自理)

3.5 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法人章);

3.6 需提供带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技术参数中序号1至14项的技术指标以及样机送检实物图片(提供复印件);

3.7 LED显示屏制造商列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8 产品LED显示屏制造厂商获得由工信部颁发的国家级绿色工厂荣誉或中国招投标领域碳中和承诺示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9 产品LED显示屏制造厂商具有有效期内国标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10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3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 03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3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 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其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7 2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7 5 10 00 分之前,地点: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7 5 10 0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联系人:杨老师

话:1899680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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