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5年度递铺街道安置区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x2024-330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572-53011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先生0572-502534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度递铺街道安置区零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JCZX2024-33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预算

1

2025年度递铺街道安置区零星工程

新建安置区内临时配电房、临时厕所、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建设和维修零星工程,单个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10万元,具体项目根据采购人的派工单为准。

1

150万元

说明

1、本项目预算金额150.0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审定后为准。

2、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

3、本项目按折扣系数报价。工程结算价款按照经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与折扣系数确定,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不得大于等于100%,否则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1210日至2024121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204室),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2-5025343,邮箱:38624381@qq.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事先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314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三楼开标室(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址202412231400时整

磋商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三楼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八、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九、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00,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户: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银行号:2010 0032 5435 015

2、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汇款时注意使用新户名,同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各供应商汇款后,及时与分中心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到账后,将自己的汇款底单制作进响应文件内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十一、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2-5301133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王欢扬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附件信息:

  • JCZX2024-330 报名表.doc

    10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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