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scq202035541027223
预算金额2677.4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张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攀枝花市运达钛业公司破产财产处置
标的名称: 攀枝花市运达钛业公司破产财产处置
项目编码: DSCQ202035541027223 挂牌价格(万元): 2677.42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20-01-08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0-02-07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50万元。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攀枝花市运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不动产权证号:攀国用(2011)第00095号、攀国用(2011)第00097]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土地附着物及构筑物等)。

1、国有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74日,宗地面积61371.16㎡,土地权证号攀国用(2011)第00095号、攀国用(2011)第00097]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共计39项,其中房屋建筑物21项,分别由集体宿舍(宿舍楼)、办公楼、生产车间(氯化车间)、精制车间、冷冻站、雨棚液氯库等组成,分别于20071月至20143月修建并投入使用,为混合、钢混、钢和钢混、钢结构、砖混、简易钢结构等;构筑物17项,由循环水池、主车间背后挡墙、主车间背后抗滑桩、围墙、应急池、污水池、水沟等组成,分别为20071月至20141月修建并投入使用,为钢筋砼、毛石、砖、渣石结构等。

3、构筑物及绿化树木等

厂区内已进行绿化、地面已进行硬化,修建有围墙(部分),建有消防用房、消防水池等。(以成交后交付时的实物为准)

4、设备类资产共计108项,其中机器设备85项,由冷却塔、配电柜、离心清水泵、卧式多级泵、离心清水泵、空压机组等设备组成,以上设备分别于20075月至20146月购置、修建并投入使用;车辆2项,为一辆五菱汽车、一辆富康轿车DC7141RPC;电子设备21项,为电子伸缩门、电焊机、电子吊钩秤、数字汽车衡、电脑等组成,分别于20075月至20118月购置、安装并投入使用。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构筑物、绿化树木、机械设备整体转让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77.4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处置资产系攀枝花市运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攀枝花市运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资产处置偿债。本次处置资产包含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土地使用权等,按现状整体转让,其中房屋为空置,土地为工业出让土地。

二、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三、转让方已对处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其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处置资产及相关资料、过户政策等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四、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须事前与交易所联系,经交易所确认后,凭交易所《查看标的通知》前往现场查证,无交易所《查看标的通知》的,转让方有权拒绝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现状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验确认书》。成功交易后,转、受双方按此确认书的实物清单进行交割。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五、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并取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及交接手续。

六、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交接及过户手续的,应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受让方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如因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负,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如存在违法、违章情形的,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七、交易成功后,若受让方逾期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未支付交易价款或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合同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重新挂牌交易。重新挂牌后,原受让方不得再报名参与。

八、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九、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等。

十、现场标的查看联系人: 向律师;联系电话: 0812-3335694、13980342637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截止时间 2020-02-07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资产转让合同 下载
明细表 下载
国土证 下载
房权证 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张楠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3980345676
项目报名联系: 许琳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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