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10-f1015
预算金额398.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系统联试环境(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K10-F101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备注

1

仿真源试验台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六个月内


2

专项设备试验台

3

测试验收工作台

4

态势数据模拟设备

5

试验设计工具

6

试验运行调度系统

7

仿真数据回放工具

8

地理信息系统

9

三维态势显示软件

10

数据库管理系统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398.90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222日至1229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申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6楼东户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证书。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自由选择网上领取方式或线下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xzbxafgs@163.com保密资质证书严禁通过网络发送,报名时使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有投标人单位正式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证书有效期等级等内容。此承诺函仅限报名时替代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1120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930分。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6楼东户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120930分。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6楼东户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工、郑工

办公电话:029-86211987

移动电话:13088958541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风景御园20号楼6楼东户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029-84789079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谢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89818

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因本项目为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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