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甬台(环三门湾)一体化合作示范区空间协同规划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gzzb224015-15g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574-8918728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航0574-557174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甬台(环三门湾)一体化合作示范区空间协同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224015-15G

项目名称:甬台(环三门湾)一体化合作示范区空间协同规划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甬台(环三门湾)一体化合作示范区空间协同规划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示范长三角湾区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引领浙江海洋经济新质生产力升级、打造宁波都市圈跨界协作标杆、带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南翼转型发展,并进一步推动甬台合作在两市毗邻地区形成标志性成果,特开展此项目,《甬台(环三门湾)一体化合作示范区空间协同规划》主要包括四项工作:区域视角下的现状评估认识、动力视角下的战略目标研判、空间视角下的协同对策制定、行动视角下的推进行动建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完成项目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2.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5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2.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日期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21室
收件人:袁航 联系方式:0574-55717459
2.6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7288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7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航、王雯倩、华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717459

质疑联系人:杨普胜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7174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电子)甬台(环三门湾)一体化合作示范区空间协同规划定稿.docx

    1.9M

  • 采购意向公开不足30天说明(1)(1).docx

    10.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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