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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情况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4 16:52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浏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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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4日我局拟对《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起不少于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8819709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
邮 编: 021100
附件: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2023年8月4日
承诺书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pdf【392.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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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4日我局拟对《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起不少于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8819709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
邮 编: 021100
序号 | 13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内 |
建设单位 | 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 项目名称: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 (2) 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 (3) 项目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内; (5) 占地面积:414.74m2; (6) 投资总额:127.1万元; (7)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7.1万元,总占地面积414.74m2,总建筑面积252.62m2,建设木质宣教室、公园标识、木质围栏、0.2kV输电线等设施,实现日接待宣教游客300人次/天的能力; (8) 项目组成:宣教室为一层木质结构,包括研学教室、展厅、接待室、值班室、设备间等;木质围栏设置于用地边界四周;入口处设置有公园标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尘、拌和粉尘。措施: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遮盖,减少运输物质散落。在运输车辆经过周边居民点时,应减慢行,减轻扬尘的影响;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施工现场应及时清扫,减少扬尘污染;实施封闭施工,缩小施工扬尘范围,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应严格管理,沙石料统一堆放,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挡及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并尽可能减少堆放时间,地表清理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村庄下风向,距离在300m以上。遇恶劣天气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并设置围栏,定时洒水防尘;施工完成后的弃方临时堆放点应及时复土,采取摊平、播草籽等措施,减少迎风面和快速恢复植被,以减少大风天气施工裸露面产生扬尘;施工工作人员炊事设施应设立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并且要求使用清洁燃料。严禁在施工场地焚烧废弃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项目营运期间不涉及废气产生与排放。 (2) 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为场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措施: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集中堆放,并备有临时遮挡帆布,避免雨水冲洗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对于含油污水排放量较大的施工点设临时小型隔油池、集油池,含油污水经过处理后自然风干。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禁止长期堆放,避免产生垃圾淋滤液对水环境产生影响。尤其应加强建筑垃圾的管护,应妥善堆存与防护,避免污染水体;工地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散料堆场四周用砌块围出防冲刷墙,以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既有旱厕沤肥处理后农肥还田,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游客生活污水、办公生活污水等,废水量574m3/a(1.91m3/d),经玻璃钢化粪池收集暂存,定期由污水车抽送至环保指定地点排放。措施:加强玻璃钢化粪池内生活污水的清运,确保化粪池内有足够容积容纳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检查、维护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对于路面车辆遗落的渣土等,应定期清除。 (3) 噪声 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道路交通噪声及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及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运输车辆通行,减少噪声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源自游客人员产生的少量活动噪声。措施:人群活动噪声通过合理引导、禁止高声喧哗,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 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化管理,食物残渣等垃圾发酵后用作农家肥,其余垃圾定期运送至就近垃圾处理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合理调配土石方,尽量做到移挖作填,不能利用土石方运送至指定渣场,不得随意堆放;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废弃垃圾应设专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东西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垃圾及拆迁的构造物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运送至就近垃圾处理场。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办公人员生活垃圾。措施:经垃圾箱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按照上述措施进行回收利用或规范处置,得到了清洁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 |
附件: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2023年8月4日
承诺书内蒙古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宣教室建设).pdf【392.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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