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22022000046
预算金额51.5万元
招标联系人-0831-820400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831-8732723
中标公司成都海川清洁有限公司5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2000046

二、项目名称:滨江公园公厕管理及日常维护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厕管理及日常维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海川清洁有限公司 四川省 5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厕管理及日常维护服务):

服务类(成都海川清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公园广场服务中心滨江公园管护区域内8座公共厕所(其中城市一类公厕2所,城市二类公厕6所)。 1、总体要求 所有公厕必须免费开放,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内容上墙展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主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公厕三包(1米内包卫生、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 (2)公厕设施、设备(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坐便器、蹲便器、灭蚊灯、除臭系统等)的日常保洁、守护、内外墙体的清洁等相关的内容。 2、成交供应商在满足完成工作内容的前提下应按照节约原则用水用电,采购人每月最多按下列用量提供公厕用水、用电,由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而导致超出用量的,超出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20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300(度);二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25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400(度);三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15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300(度);四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15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200(度);五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15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300(度);六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20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300(度);七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20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300(度);八号公厕(城市二类公厕)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水量200(吨)、采购人每月最多提供电量500(度); 3、成交供应商需自行提供公厕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抹布、托帕、洗衣粉其他日常清洁相关用品。(重大节日和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纸巾、洗手液、消毒液) 4、公厕内下水管道堵塞疏通。 5、服务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每个公厕必要的看守、保洁服务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开关门并认真值守:冬07:00至21:00,夏07:00至22:00; (2)身体健康,男 18-60 岁,女 18-55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诚实守信, 体貌端庄,口齿清楚;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主动报告; (4)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5)坚守岗位,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人为破坏公厕行为,不能立即制止解决的项目负责人报告及采购人及时报告; (7)熟悉和爱护采购人管护公共区域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涉及公厕维护管理的所有事宜,如遇上级相关检查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标准及要求执行。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公厕的管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按要求提供与监管事项相关的文件、记录以及工作台账等资料,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年度公厕服务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有监督检查、奖惩、测评机制、公厕保洁作业流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大、中、小修计划及记录,日常养护计划及记录,报修记录等)、市民投诉、处理机制等管理制度;公厕维护保洁费用落实到位;有包括停水、停电、紧急报修、发生治安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  (3)基础档案数据完整有效:公厕档案资料齐全(有文字记载、图片等);统计资料准确、真实、及时。 (4)有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职工培训率、群众满意率要相对递增。 服务期2.5年,采购合同视考核情况一年一签。 一、公厕卫生标准 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同一公厕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公厕内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城市一类公厕:纸片(块)无;烟蒂(个)无;粪迹(处)无;痰迹(处)无;臭味(级)≤0;苍蝇(只)无;蛛网无;窗格积灰无。城市二类公厕:纸片(块)≤1;烟蒂(个)≤1;粪迹(处)无;痰迹(处)≤1;臭味(级)≤1;苍蝇(只)无;蛛网无;窗格积灰无。 (1)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2)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外墙整洁。 (3)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4)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5)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6)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等设施无积灰,污物。 (7)公厕外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5m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8)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9)保证公厕设施不被人为故意破坏,成交供应商若因管护不当造成人为故意破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和修补。 (10)管护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全套工作服。 二、安全要求 (1)保证公厕用电畅通,用电设施设备安全,发现用电线路或用电设备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报告,确保无隐患。 2、对电源线、开关等随时检查,老化、有损的须及时报告。 3、组织本项目所有员工进行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培训。 4、公厕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化粪池有漏气等安全隐患情况,须即时关闭公厕并组织专业人士处理;如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在对公厕保洁的过程中,如因地面积水或其他原因导致第三方发生意外的情况,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1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小红吴松(采购人代表)何鸣王剑秋(监督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公厕管理及日常维护服务):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滨江公园广场服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专署路1号水东门景区内

联系方式:0831-8204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 45 号 9 楼 21 号

联系方式:0831-8732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1-8732723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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