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沁溢华庭室外电动自行车场地建设工程成交公示
金额
20.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承包候选人公示书
兹有发包人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的沁溢华庭室外电动自行车场地建设工程(交易编号:Y3301100000012840002001)现予公示承包候选人,公示时间从 2024年5月15日 至 2024年5月17日 公示 3 个工作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发包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发包人: 18368008736 、行政监督部门: 0571-89517099 ,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发包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承包候选人相关情况:
公示单位(发包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2024年 5 月 14 日
附成交企业基本信息:放企业信息链接(需自行去门户网站-信息公示获取并复制链接)
兹有发包人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的沁溢华庭室外电动自行车场地建设工程(交易编号:Y3301100000012840002001)现予公示承包候选人,公示时间从 2024年5月15日 至 2024年5月17日 公示 3 个工作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发包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包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发包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发包人: 18368008736 、行政监督部门: 0571-89517099 ,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发包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发包人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沁溢华庭室外电动自行车场地建设工程 | 工程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 |
建设规模 | 项目概算:33万元 |
承包候选人相关情况:
承包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响应价格 | 响应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1 | 杭州博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9585.0元 | 20日历天 | 林斌斌 |
公示单位(发包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2024年 5 月 14 日
附成交企业基本信息:放企业信息链接(需自行去门户网站-信息公示获取并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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