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3-190(江海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门市JCR2023-190(江海20)号国有建设 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江门市JCR2023-190(江海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江门市JCR2023-190(江海20)号地位于江海区武东地段规划三路东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7598.19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移交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海区武东地段规划三路东侧地块规划条件》(江自然资(江海)设字〔2023〕26 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地块容积率2.0-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5197—26593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 (三)其他要求:1.产业类型:现代家居产业项目用地。2.地块内拟建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3.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3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9000万元;项目投资强度≥1666.67万元/亩;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之日起5年内(含第5年)达产;达产后用地创税率≥50万元/亩/年;项目整体达产后年销售额≥40000万元。上述经济指标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约定为准。4.竞得人自取得成交确认书后,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江海区人民政府或江海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若竞得人不能与江海区人民政府或江海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5.项目用地不能分割办证。项目整体竣工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项目整体竣工后,项目转让土地的受让方须取得江海区政府同意并重新签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684万元;竞买保证金:206万元;最低增价幅度:10万元/次。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如非江海区注册的公司的,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江海区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进行税务登记及统计备案。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申请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才能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综合窗口二。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04;业务咨询:0750-3509209、3509207;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50-3863330。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1日
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3-190(江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