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宽甸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24-00160
预算金额20.32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5-32173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西宁0415-5180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宽甸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宽甸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6-29 至 2023-07-05
撰写单位: 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西宁
  
(宽甸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24-00160
项目名称:宽甸县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9,940.00
最高限价(元):209,940
采购需求:查看

步达远、太平哨镇、下露河乡、大西岔镇、红石镇、宽甸镇、大川头镇、硼海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项目的工程监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止(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4,424.00
最高限价(元):224,424
采购需求:查看

八河川乡、灌水镇、双山子镇、牛毛坞镇、青山沟镇、青椅山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项目的工程监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止(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13,560.00
最高限价(元):213,560
采购需求:查看

毛甸子镇、杨木川镇、石湖沟乡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项目的工程监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止(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03,200.00
最高限价(元):203,200
采购需求:查看

长甸镇、永甸镇、虎山镇、古楼子乡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及产业附属设施项目的工程监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止(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4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若多个标包中标,则按照自然顺序确定中标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 宽甸镇北环西路292号
联系方式: 0415-3217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联系方式: 0415-5180789
邮箱地址: lnjhztbdlyxgs@126.com
开户行: 宽甸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752700000000000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西宁
电  话: 0415-518078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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