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同创政采字[2024]1号]2023年度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合同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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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人(甲方):吉安市自然资源局
发包人(乙方):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2023年月日
甲方:吉安市自然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以及 2024 年3月7日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吉安市中心城 区基准地价更新 ”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磋商过程中确定的内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
项目名称:2023 年度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以下称为本项目)。
第二条 项目开展时间和地点
项目开展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省级主管部门验收。
项目开展地点:吉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
第三条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
根据《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 号)、 《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 的 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 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 号) 要求,拟开展市中心城区土地分类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项目采取费用包干制:即投标报价包含完成编制方案所需投入的人员工资、 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住宿费、工具、材料、专家论证费用、税收、保 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技术要求
1、工作原则
1.1 连续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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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地价更新项目是在原有基准地价的成果基础上进行的,充分利用原 有 成果,保持与原有成果的衔接与连续性,并对现状与原有成果进行充分的 分析,寻求城镇地价变化规律与原因。
1.2 适用性原则
虽然基准地价更新的各种技术过程均有相应规程可循,但成果的生命 力在 于应用,应充分考虑成果的实际需要,要具有可操作性与实用性,所 采取的技术路线、方法与措施一定要符合当地实际。
1.3 技术创新原则
充分发挥互联网先进、稳定、可靠、高效的优势,应用计算机等先进 技术 方法,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手段,推动技术创新,增加技术 含量,提高成果质量。
1.4 系统性原则
地价更新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分类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等内容,是一个 复杂 的系统工程,该项工作应做到统筹安排、系统集成,并充分利用计算 机与系统软件,同时注意与现有管理系统的衔接。
2、工作内容
2.1 工作目标与任务
2.1.1 在 2020 年公布实施的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发展边界确定本次更新评价范围,对本次更新周期 范围内相关地物发生变化的区域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按照 重点发展区域、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级别变化界线方案。
2.1.2 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要求, 完成城区土地分类定级工作。
2.1.3 按照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根据土地定级结果完成城区 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基准地价及其修正体系。
2.1.4 形成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文字成果, 各类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等图件成果。
3、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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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 价 规程》为依据,在统一的基准地价内涵前提下,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完成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更新及地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等工作。
3.1 城镇土地定级
城镇土地定级,采用城区分类定级的技术路线。首先选取合适网格为 基本 定级单元,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定级因素因子及影响权重;然后,通过资料调 查,整理量化确定每个因素因子对应的空间要素及其作用分值 和影响半径,利 用定级软件采用综合评定法计算确定单元作用总分值,根 据单元总分频率直方 图拟定土地级别的划分标准,初步划分土地级别,并 将土地级别落实到以道路 等自然地物为边界的应用评价单元上;最后,利 用市场交易样点地价进行校核 与验证后确定土地级别,由系统自动进行分 级别面积的统计,并最终输出土地定级图。
3.2 基准地价更新
首先,以土地级别为基础,按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然后,对土地出让、 土地转让、土地出租、房屋出租、商品房买卖、土地征用、柜台出租等土地 交 易资料分别进行地价计算,根据统一基准地价内涵的要求,结合市中心 城区的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进行开发程度和容积率修正,对修正后的样点 进行检验和 处理,剔除不合格的样点数据;最后,测算确定均质地域区片(段)价格及分类基准地价,并建立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4、工作成果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含纸质、电子图件并刻录光盘)应包含:
4.12023 年度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4.22023 年度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4.3 吉安市中心城区分类定级基准地价图(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
4.4 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4.5 吉安市中心城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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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基础资料汇编和图件等。
5、技术标准及成果验收
5.1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必 须 符 合 《 城 镇 土 地 分 等 定 级 规 程 》 (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
5.2 成果通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
6、要求提交的成果
6.1 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初步成果文档电子文档(光盘)5 份和纸质文档 10 份。
6.2 项目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 的
项目文档 5 套。
7、人员要求
要求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1 名技术负责人;另外配备至少 5 名项目实施团 队成员。
7.1 项目负责人应从业经验丰富,须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工程师中级 职
称,还须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
7.2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工程师初级职称,还须具有土 地
估价师资格。
7.3 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工程师初级职称。
8、考核标准
8.1 如成交单位不能满足质保运维要求,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2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规划编制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能通过 审 查的,成交人应负责返工,使其达到通过审查的质量标准。如果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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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仍无法 达到质量标准时,采购人可委托他人重新编制规划,所需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成交供应商向委托人支付合同价格 20%的违约金。
8.3 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根据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8.3.1 考核得分小于60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8.3.2 考核得分在60分(含)— 95分(不含)的,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 购 人要求限期整改,其后连续2个考核周期若得分低于95分(不含)的,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8.3.3 考核得分大于95分(含)的直接予以验收通过,存在的问题应在下 个考核周期前予以改正;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服务考评得分在每次验收时统计,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按照考核办法, 乙方连续两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4.1 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伍仟伍佰圆整(小写:¥495500元)。
4.2 甲方在乙方按要求提交工作成果并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0%,六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 担 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 讼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告费等主张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日 支付合同金额的 0.5%。
5.3 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研究报告初稿、评审稿及正式稿的,乙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项目合同金额每日 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5.4 如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或保密条款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按照 本 合同总额的 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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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 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 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 能
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正本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2 份,招标代 理机构 1 份。
8.2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账户信息: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管委会璜源山路312号青年城
电话:0791-8382255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361601000018170347786
税号:9136010071654514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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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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